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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新命名10家县级“青年文明号”

http://www.mhnews.com.cn  2015-09-30 09:36:21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9月23日,记者从团县委获悉, 2015—2017年度闽侯县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已圆满结束,共评出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等10个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并正式命名。

  据了解,为引导全县广大青年和青年集体积极投身青年文明号“四个一流”创建实践,推动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健康发展,为大力打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贡献青春力量,团县委联合县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开展了2015年—2017年度闽侯县青年文明号申报创建工作,评选范围涵盖闽侯县机关、事业单位或该单位的处、室、科,办事窗口;公有制及非公企业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等优秀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

  近期,活动主办方对申报2015—2017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的14家单位进行考评。经过实地查看、资料调阅、评审会评审等程序,评审组按30%的淘汰率,最终择优认定10家单位获评2015—2017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分别是: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闽侯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窗口、闽侯县司法局公证处窗口、闽侯县人社局医保中心窗口、闽侯县国土资源局登记站窗口、闽侯县住建局建筑房地产业管理科窗口、福建广电网络集团闽侯分公司城关营业厅、闽侯县上街镇司法所、闽侯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营业部、闽侯县洋里乡便民服务中心。

  ■新闻链接

  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自1994年起共青团中央在全国开展了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效益、安全、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

  (闽侯乡音社 记者 陈建鋆 通讯员 江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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