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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不裁员少裁员企业 可申请稳岗补贴

http://www.mhnews.com.cn  2015-05-18 10:44:28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5月12日,记者从县人社局获悉,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出台《福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方案》,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稳定岗位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6月30日前,向企业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2014年度稳岗补贴。稳岗补贴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

  此次补贴政策主要针对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转型升级企业、经政府批准的其他困难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同时上年度年末未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此项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企业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上年度稳岗补贴。咨询电话:62091915。

  (闽侯乡音 记者 洪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