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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聘请闽侯县第七届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的通告

http://www.mhnews.com.cn  2015-02-09 10:27:36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鉴于闽侯县第六届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任期已到期,为加强我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拓宽效能建设监督渠道,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工作办法》和《福州市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工作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向我县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聘请13名闽侯县第七届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简称效能监督员)。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专家、学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分党政机关离退休干部。

  二、征集时间

  2015年3月2日至3月12日

  三、征集方式

  公开征集。在闽侯县电视台、《闽侯乡音》报、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闽侯县政务公开栏发布公告。

  四、聘用程序

  根据效能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经有关组织推荐或本人自愿报名,由闽侯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效能办)筛选、考核,报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后聘用。对聘用的效能监督员由县效能办发给聘书和效能监督员证。任期两年,聘期从2015年3月开始至2017年3月。

  五、报名方式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效能办子站下载报名表格或到县效能办领取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后,以书面形式向县效能办报名。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县委大院内)

  联系人:陈晓征   联系电话:22073533

  六、效能监督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备一定的机关效能建设方面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各自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关心、支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四)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原则、实事求是,遵纪守法、公正廉洁;

  (五)身体健康,受聘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3周岁。

  七、效能监督员的职责

  (一)参与机关效能建设法规、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二)参加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调研研究、考核评议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投诉,了解、反映各级各部门机关效能建设情况;

  (四)参与宣传机关效能建设的决策部署、法规制度和工作成效;

  (五)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办理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的其他事项。

  八、效能监督员的权利

  (一)受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开展工作时,享有与受委托工作相关的法定权限;

  (二)根据工作需要,查阅、获得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参加或列席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有关会议;

  (四)参加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业务培训;

  (五)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六)了解所反映和转递的投诉事项的办理情况。

  九、效能监督员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和纪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二)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所掌握的其他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学习、掌握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法规、制度和业务;

  (四)参加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活动,承担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

  (五)未经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以县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的名义参加社会活动;

  (六)县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参加对有关问题调查工作,若本人与被调查人或被投诉人有亲属关系,或与问题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查与处理的,应当主动报告并回避。

  闽侯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