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地方税务局 关于管征机构设置调整的公告
http://www.mhnews.com.cn 2014-09-15 09:03:38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执法风险,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纳税遵从度,根据《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对闽侯县地方税务局管征机构、管征范围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情况公告如下:
1.城关分局负责全县(不含南屿高新区)房地产、建安行业单位纳税人和外来经营纳税人的税收征管。
2.荆溪分局负责甘蔗街道、荆溪镇除房地产建安外其他行业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临时经营纳税人的税收征管。
3.白沙分局负责白沙镇、竹岐乡、鸿尾乡、洋里乡、大湖乡、廷坪乡和小箬乡7个乡镇除房地产建安外其他行业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临时经营纳税人的税收征管。
4.上街分局负责上街镇除房地产建安外其他行业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临时经营纳税人的税收征管。
5.南屿分局负责福州市高新技术园区内所有类型纳税人的税收征管。
6.南通分局负责南通镇除房地产建安外其他行业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临时经营纳税人的税收征管。
7.青口分局负责青口镇、祥谦镇、尚干镇除房地产建安外其他行业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临时经营纳税人的税收征管。
8.原祥谦分局、鸿尾所、大湖所改革后作为内设机构负责全县范围有关税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