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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密集开展清违专项行动

http://www.mhnews.com.cn  2013-10-21 15:15:00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为有效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连日来,我县各乡镇(街道)陆续开展了清违专项行动。

  10月17日上午,县土地监察、城管等部门与祥谦镇组成100余人的执法队伍,依法对位于祥谦镇龙祥岛江中村的一处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进行了强制拆除。

  此次拆除的违法建筑是由江中村一村民于今年抢建,占地面积150平方米,一层主体结构基本完工。县镇执法部门曾多次采取行动,要求其停止违法建设并责令自行拆除。经多番劝阻未果,当事人依旧顶风抢建,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当日上午8时许,联合执法队进入江中村,一个多小时后,违法建设被全部拆除。

  10月14日,甘蔗街道依法拆除陈店湖工业区用地范围内木瓦结构博赔违法建设1座,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该违建系社会闲散人员为了博取赔偿所建。

  10月15日,上街镇对位于阳光理想城征地红线范围内4座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4座违法建设每座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均为三层砖木结构,总建筑面积达1200平方米。

  10月18日,竹岐乡依法拆除竹西村1座占地面积15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的违法建设。

  同日,甘蔗街道依法拆除青岐村1座占地面积700平方米的违法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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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近段时间来,我县重点拆除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沿线以及重点项目红线内,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恶意抢建博赔的、超大面积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建的违法建设。此外,以下违法建设也在整治范围之内:党员干部或以其直系亲属名义带头建设的、以出租出售牟利为目的的、一户多处占地的或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且无法整改的违法建设;列入福州市规范和整治农村住宅建设五个试点村的;国家土地督查上海局来县督查要求以及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要求拆除整改到位的违法建设。

  县清违办有关负责人介绍,9月至今我县共组织开展拆违专项行动83场,动用大型挖掘机84部次,拆除违法建设271座,占地面积67589平方米、建筑面积94508平方米。下一阶段,我县还将加大打击力度,要求平原区十个乡镇街道每月牵头组织开展大型拆违专项行动两场以上。

  此外,县纪检监察部门还加大清违督查工作力度,对清违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今年以来效能告诫9人、通报批评13人、诫勉教育16人。

  政策园地>>>

  在省市县关于规范农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工作的意见上明文规定,农村村民自建住宅,首先必须符合以下七种情形才可以提交申请,既:因无住宅或现有住宅宅基地面积明显低于法定标准,需要新建或扩建住宅的;同户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户的;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镇乡、村庄规划以及进行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原有住宅属D级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向中心村、集镇、小城镇或者农村住宅小区集聚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意见还规定,村民在符合申请条件后,应当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通过申请后,再向所属县或者乡镇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务窗口递交材料,并由其分发至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实行联合办理、联合审查,对于违反如“一户一宅”规定、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申请人一律不予批准。

  (见习记者 林鑫 记者 陈燕 林若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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