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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建设说“不”

http://www.mhnews.com.cn  2013-10-08 15:23:40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为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9月30日,上街镇联合县国土监察大队、县城建监察大队等部门,组织了一支400多人的清违执法队伍,动用2部大型钩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岐头村2座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共拆除违法建设面积1500平方米。

  当天,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些违法建设皆为砖混结构。为保证周边居民安全,执法人员分工仔细,分成劝导清场、警戒保卫、施工拆除、后勤等小组,及时进行了现场疏导,并拉起了警戒线,及时排除拆违中出现的阻扰执法的行为。随后,2部钩机同时进场作业,2座违法建设被逐一夷为平地。

  据悉,连日来,我县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新一轮的“清违”风暴。下一阶段,我县将集中力量继续对违法建设进行拆除,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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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建设,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关于违法建设,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主要包括:一、未申请或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三、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四、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

  有一种观点认为,所谓违法建设,是指未经主管部门的许可而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然而这种观点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并不尽科学,其并没有指明“违法建设”中所谓“违法”的本质,只是一个笼统表面的定义,容易在指导实务中出现差错。违法建设依其“违法”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有无土地使用权上来说,违法建设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法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见习记者 马忠栩 记者 林若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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