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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征兵从8月1日开始

http://www.mhnews.com.cn  2013-07-01 09:05:03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多

  闽侯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县人武部获悉,从今年起,我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即从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此举使征兵时间与大学生毕业的时间更好地衔接,为大学生开通了从“校门”到“营门”的直通车。

  征集应届毕业生 丰富高素质人才

  “今年全国的征兵时间之所以有这样的调整,其主要目的是和大中专学校毕业时间相衔接,多征集一些应届大学毕业生来参军入伍,更好的为部队提供高文化素质的人才。”6月29日下午,县人武部工作人员来到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为适龄青年讲解今年的征兵政策。

  据悉,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3年征兵命令,今年男兵征集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和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今年夏、秋季征兵的征集对象、身体、文化等条件要求以及征集流程与往年基本相同。年龄方面,应征男青年为今年年底前年满18到20周岁,高中毕业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大学生入伍 优惠政策多

  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研升学优惠、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代偿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就业安置等优惠政策。在服役期间,义务兵2年工资福利、优待金和学费补偿等共约7万元,当兵5年约20万元,当兵8年约36万元。表现优秀的可以入党、考学、提干和转改士官。退役后,选择返校复学的可享受专升本、考研加分照顾;参加政法干警招录的笔试可以加10分;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视同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服现役时间视为基层经历,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就业落户。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退役复学后,入伍经历可以作为实习经历,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同时可以参加国企招录、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村居“两委”班子选举。

  (闽侯乡音社实习生 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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