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法治之花”开正艳
http://www.mhnews.com.cn 2015-08-13 09:51:34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大 中 小】
闽侯法律进校园活动常态化。
闽侯县法院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法制文艺下乡来。
闽侯警方为司机“送法上门”。
群众送来锦旗答谢检察官。
闽侯县司法局为农民工讨薪。
消防官兵为群众讲解消防法规和灭火常识。
闽侯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揭牌。
基层司法人员为群众调解纠纷。
“小妹,我想问一个房子怎么继承给孩子的问题。”8月4日,闽侯县甘蔗街道居民张伯榕来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向工作人员马觅觅打听相关问题。得知原委后,小马热情地将张伯榕带到律师面前,听律师解答后,小马又带张伯榕来到公证处办公室,了解需提供公证的材料。
群众享受到如此周到的法律咨询和服务,与闽侯县长期做好法治建设与普法宣传工作分不开。近年来,闽侯县普法工作成效显著,2011年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2013年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2014年县司法局被评为“全省依法治省先进集体”。
创新宣传:法治文化魅力无限
打开“法治闽侯”微信平台,普法宣传内容十分齐全。既有闽侯县司法局防抗台风“苏迪罗”、县里召开洋里片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分析会等日常工作,也有“‘工伤’理不清,我来帮帮您”“民间借贷年利率36%部分无效”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普法内容。点开最下方的“门户网站”“法治广角”,既可以浏览闽侯县司法局、闽侯普法网等相关网站内容,了解最新最全的法治资讯,还可以观看司法局与县电视台共同推出的普法专题片“法治广角”。该节目开办5年来,每月2期,滚动播出,通过生动典型的身边案例,以案说法,为群众提供了一道丰富的普法教育精神食粮。
宣传手段和形式上注重创新,在时间节点上,普法宣传教育紧紧跟上。县法宣办联合县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每年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全县大力开展禁毒、禁赌、扫黄、反邪、反暴力、打击传销、森林保护、环境保护、国土保护、矿产资源保护、两违整治等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与此同时,县里还开展送法下乡、送法治文艺节目下乡,举办法治文化书画、摄影作品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实现法律信息、法治动态直接贴近群众;按照“法律六进”的要求,组织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法制副校长、普法志愿者等,采取送法进村(居)、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巡回演出、巡回展播等形式,深入全县各村社区、居民家庭、企业学校、机关单位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目前,普法宣传和服务平台已覆盖闽侯城乡。全县共有14个乡镇(街道)建起了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小公园、法治文化一面墙、法治文化长廊;在290个行政村(居)设置了法治文化宣传栏、法治文化图书室、法治文化亮点小区,法治文化建设蔚然成风。眼下,县委、县政府正在闽侯江滨湿地公园(荆溪段)建设占地1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600万元的县级法治廉政文化公园,公园年底建成后,将集健身休闲、普法学习、文化教育于一体,成为全省最大的法治廉政文化公园。
据统计,5年来,县直有关部门共为全县农村(社区)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80万余份、法律法规书籍2万余册、出专栏板报1526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200多场次、培训辅导农村调解员、法治辅导员、法治宣传员和法治中心户56期,解答法律咨询4万余人次,全县受教育人数达60余万人次。
突出重点:领导干部学法先行
前段时间,闽侯县结合机构改革,组织10名拟上任的科级人员进行了一场任前考试,考试内容为法律常识。“在学法守法上,领导干部应先行一步,当好带头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闽侯县领导介绍。
在闽侯,领导干部学法已形成制度化。他们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县委学习中心组的带领下,全县各级党委学习中心组分别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物权法》等法律。每届中青班、副科级干部培训班都安排了法制课。5年来,共举办各类普法骨干培训班18期,培训普法骨干1000多人。在全县发放《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1万册,建立了无纸化在线学法考法平台,领导干部每年普法考试参考率达100%,优秀率达95%以上。
组织教育、团委、关工委、交警、卫生、城管、消防等部门在全县学校广泛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各类法律进校园活动,5年来组织法制副校长举办“学生放假离校前上一堂法制课”累计251场,举办法治演讲比赛、法律知识讲座95场次,开展法治漫画赛、法治征文活动33次,征集作品300余件。
联合市场监督、税务、安监、人社、工会等涉企部门,广泛开展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送法进企业活动,还开展了守法诚信单位评比竞赛活动。5年来各相关单位共举办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42期,开展各类送法进企业活动15次,培训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5200余人次。
5年来共编印《农民法律知识手册》《法律知识100问》等书籍10万册免费发放。坚持“四民主、两公开”实行村民自治,推行“1+5”民主议事决策机制。目前,全县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9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7个。
优化服务:“马上就办”化解矛盾
日前,闽侯县青口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未成年交通肇事者孟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将五旬妇女张某撞死。县检察院与闽侯县人民调解中心及时启动“检调对接”,介入调解,既减轻了孟某的处罚,也让受害者家属及时得到合理满意的赔偿。
检调对接,是闽侯司法行政部门践行“马上就办”、服务群众的创新举措之一,通过人民调解与检察院办理申诉和轻微刑事案件的有效衔接,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的诉求,化解了纠纷矛盾,避免了事态的扩大发展。
7月28日,闽侯县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成立了“闽侯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创新推行设置一个窗口对外、组建两个服务团队、优化三项服务措施、建立四个服务阵地,健全八项工作制度的“12348”模式。“从法律咨询、申请受理到纠纷调解、仲裁、诉讼,在这儿,我们一个窗口接待,然后进行分流处理,避免了群众到处找部门,并可为他们提供‘一条龙’服务。”闽侯县司法局局长、县法宣领导小组副组长翁水俤介绍。
建立健全队伍,才能更好地服务群众。目前全县共聘请了36名县、乡镇专职调解员,每个村(居)都有2至3名专职调解员,全县人民调解员达1358人。截至目前,95%以上人民调解员通过考核领到了人民调解员资格证。全县实现副科级司法所所长配备率100%,全县基层司法助理员编制使用率100%,乡镇专职调解员配备率100%。
为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县里争取市律师协会的支持,目前共有98位律师对接255个村(居)担任法律顾问,覆盖率达80%。并积极组织律师和工作人员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调处信访案件。据统计,5年来,全县司法行政部门为2739名法律援助对象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挽回经济损失6589万元。
(福州日报 记者 张铁国 文 闽侯县司法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