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忠诚卫士

内容更新时间:2007-05-17 10:24:37来源:闽侯乡音报

———访县“十佳维权工作先进个人”陈俊
 
■   记 者  黄  凌
 
      陈俊,闽侯司法局大湖司法所所长,在今年全县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大会上被评为全县“十佳维权工作先进个人”。记者采访了这位“维权先进个人”。
      据了解,山区农民工多,随之而来的劳动纠纷也多。在担任大湖司法所所长和大湖乡工会联合会副主席及机关工会主席期间,陈俊所调解的劳动纠纷案件数不胜数。仅04年以来就成功调解了72件劳动纠纷。身为司法所所长,在下村入企业中,他经常带课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职工和务工人员的实际问题,利用所学的法律、法规知识,依法调解劳动纠纷。去年三月,他成功调解了人民法院难以判决的“东姚山场”工伤事故,为受工伤的农民工讨回公道。同时,为外出务工人员讨欠薪也是他的一项任务,仅2006年,他为26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共12600多元,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据陈所长介绍,在为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受人白眼是难免的,有时还会被人谩骂,但是他知道自己身为司法人员肩上所负的责任,只要他担任着这个职位,他就会继续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