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权不留地 资源活起来 闽侯县首宗旧宅基地腾退

内容更新时间:2025-05-16 07:57:07来源:闽侯乡音报

■记者 陈秋霞 通讯员 陈文颖

         本报讯 “我们家老房子经过几十年风雨,破得没法住,还一直没办房产证。这次宅基地腾退政策可真是帮了大忙,不仅消除了危房隐患,还拿到了与产权证同等效力的腾退凭证,心里总算踏实了!”日前,闽侯县洋里乡林洋村村民江女士手持腾退凭证,难掩内心的激动。

         记者获悉,这是闽侯县首宗旧宅基地腾退案例,不仅让村民吃下了 “定心丸”,更盘活了乡村闲置土地,有效提升了乡村治理效能。

         宅基地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物质载体,承载着乡土社会的治理密码。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难题日益凸显。部分村民因搬迁、新建住房等原因,致使原有的旧宅基地闲置或废弃,不仅暗藏安全隐患,影响村容村貌,还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制约着乡村整体规划与发展。

         面对困局,县资规局积极破题,在县政府的统筹指导下,精心研究并制定宅基地腾退实施方案,明确宅基地腾退的认定条件和操作流程。在洋里乡试点期间,县资规局与洋里乡工作人员紧密协作,通过召开培训会、实地调研等方式,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解读。

         县资规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宅基地腾退工作始终秉持“村民自愿、依法依规”的原则。对自愿退出的宅基地,采取“留权不留地”的做法,为其核发权利凭证(即腾退凭证);对鉴定为危险房屋但未实施征迁的宅基地,经拆除危险房屋后同样核发权利凭证。腾退之后,宅基地所有人持腾退凭证即可在未来宅基地安排、征收补偿等政策中享有同等合法权益,真正实现“退出有保障,未来有底气”。

         该负责人还表示,系统性、规范化推进宅基地腾退工作,是闽侯县开展“村空心暖”行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一环。宅基地腾退后,乡镇将有序开展拆后利用、复耕复垦等工作,谋划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未来,县资规局将在农村宅基地管理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村空心暖’行动注入持久动能,让乡村振兴成果切实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