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可用公积金首付
内容更新时间:2024-08-30 07:51:02来源:闽侯乡音报
■记者 李煜晗 通讯员 童烨
本报讯 8月27日,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闽侯管理部,市民李女士成功办理了公积金支付二手房首付款业务,圆了自己的购房梦。这也是闽侯县首笔公积金余额冲抵二手房首付款业务。
据了解,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重塑流程,打通堵点,创新业务办理模式,在8月推出二手房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业务。该项政策的推出,切实减轻了购房人筹集购房首付款的压力,满足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协同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助力缴存职工在榕圆梦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