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上高速 “醉”上加“罪”

内容更新时间:2024-08-09 07:43:06来源:闽侯乡音报

■记者 林若野

        本报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早已成了当下大部分人的共识,可总有人心存侥幸,不仅酒后驾车,还把车开上了高速。近日,通过群众举报,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严肃查处一起醉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辖区内高速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8月4日22时30分许,福州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群众实名举报称:福银高速收费站A道(上行)竹岐进口有白色闽A牌照小轿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辖区甘蔗中队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检查。到场后,民警发现被举报小轿车停于闽侯竹岐收费站进口外广场,随即上前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汪某某身上酒味很大,有酒后驾驶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汪某某体内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值达234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福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取体内血液。经鉴定,汪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24.14mg/100mL,同样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由大队重案组进一步侦办中。

       “这是一起通过警民协作而有效化解的交通隐患,目前,酒驾有奖举报奖金兑现工作也正在有序进行中。下一阶段,我们将持续开展防范化解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的活动,进一步为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甘蔗中队相关负责人说。

       交警提醒,酒后驾车会造成判断能力和行为能力的降低,在驾车过程中,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自己对他人都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请各位车主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千万不要拿自己和其他人的生命安全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