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48年 父女终成有“圆”人
内容更新时间:2023-08-11 07:58:04来源:闽侯乡音报
■记者 潘慧晶 黄文斌
亲人团聚。潘慧晶 摄
本报讯 “感谢你们帮我找回了妹妹,让我们一家得以团聚……”8月5日,陈女士将一面“人民警察为人民,千里寻亲暖人心”的锦旗送到闽侯县公安局民警的手中,感谢闽侯警方主动作为、全心为民,帮助妹妹与父母实现团圆。
2023年7月26日,闽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收到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信息系统下发指令:浙江入库被拐对象倪某某DNA亲缘比中2018年入库的失踪亲属陈某某、苏某某,初步判断倪某某系陈某某、苏某某夫妇寻亲多年的女儿,需要闽侯警方进一步核查。
接收到指令后,闽侯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对陈某某、苏某某进行了血样采集并检验入库。7月28日,DNA复核结果显示该名被拐对象倪某某确为陈某某、苏某某亲生女儿。
认亲现场,一家人再次团聚在一起,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倪某某还精心准备了鲜花送给父母,向他们表达长时间寻找自己的感激之情。
据苏某某回忆,1975年10月25日,当时刚出生不久的倪某某就被人偷偷抱走,期间,家人们通过报警、询问亲戚朋友等各种方式寻找被拐的女儿,都杳无音讯。2018年,闽侯县公安局为进一步推动打拐工作,组织民警对陈某某、苏某某进行了血样采集并入库DNA比对,恰巧倪某某在2023年参加寻亲活动时也将自己的DNA信息录入库中,通过比对最终帮助这一家人找到了失散多年的亲人。“感谢警察同志们,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家人,我的人生没有遗憾了,终于有娘家可回了,谢谢你们!”倪某某说。
“看着他们一家人终于团圆,我们心里也非常感动与开心。”闽侯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天牧表示,“接下来,我们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积极开展预防涉及妇女儿童犯罪各项工作,对接报的每一宗失联警情进行规范化处置,快速寻回走失的老人、妇女和儿童,努力让更多失散家庭早日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