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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权威解读丨福建省2022年度妇女儿童维权十大优秀案例发布

http://www.mhnews.com.cn  2023-03-06 08:01:30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3月6日,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省妇联、法院、检察院、司法厅、总工会、妇儿工委办联合在福州举办“法爱同行 守护‘她’权益”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暨2022年度福建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活动。近百名法官、检察官、律师、妇女工作者代表以及来自社会各界的嘉宾出席活动。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是保障妇女各方面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基础性、纲领性法律,进一步为妇女全面发展营造环境、扫清障碍、创造条件,为促进妇女人生更加出彩、生活更加幸福提供有力支撑。活动现场以图说的方式从妇女权益保障机制更加健全、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妇女享有权益更加广泛充分、妇女“半边天”作用日益彰显等四个方面回顾了这些年我省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事业的发展状况和取得成效。通过网络连线的方式,邀请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蒋月,从专业角度解读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亮点所在。来自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息息相关领域的四名从业者代表:法官、检察官、律师、社区工作者,分享了他们从事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体会,展示了各部门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和温暖关爱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评价、指引功能和警示、教育作用,省妇联与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开展征集活动,从近两年办理的大量案件中推选出140个优秀案例,经综合评审,推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十大优秀案例。十大案例涉及当前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广受关注的农村妇女财产权益、婚姻家庭关系、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涉困境儿童公益诉讼等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展示了社会各界力量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生动实践和重要成果,倡导全社会共同营造尊重妇女、儿童优先、家庭文明的良好氛围。

  记者从活动主办方还了解到,今年省妇联和省妇儿工委办加大力度,启动“男女平等 共向未来”主题宣传。三月妇女维权宣传月期间,在福州地铁主题车厢、站点电子显示屏,福州市主干道的公交车以及智能快递柜等地方,可以看到有关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公益宣传广告。

  2022年度福建省妇女儿童

  维权十大优秀案例

  1.出嫁女股权分配存争议 四级妇联联动破难题——福州闽侯县陈某某等7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案

  入选理由:

  农村出嫁女平等土地权益依法应受到保护,福州市妇联联合镇政府、经管站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说法释理,妥善解决出嫁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中的“两头空”问题,让法律赋予妇女的权利真正落到实处。

  2.严厉打击非正常送养亲生子女犯罪——泉州晋江市王某、李某拐卖亲生儿子案

  入选理由:

  出卖亲生子女是触犯法律红线的违法犯罪行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决打击,最大限度地实现罪刑法定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统一,并针对拐卖人口犯罪做好案件延伸司法服务工作,营造全民反拐社会氛围。

  3.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支持性侵被害人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宁德市蕉城区姚某某猥亵儿童、强奸、强制猥亵案

  入选理由:

  作为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性侵害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运用刑事打击和民事维权手段,支持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诉求、申请司法救助及就学辅导等一系列措施,彰显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以及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4.信访调处与诉讼执行并举 保障受害妇女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卢某某涉法涉诉信访案

  入选理由:

  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信访服务中心、区妇联办案人员积极联合法院、公安等单位,充分运用“诉调对接、公调对接、人民调解、信访评理”等多种机制手段,为诉求人成功追回8年前的赔偿款,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结”维权服务效果。

  5.“双令”发力,督促家长履行法定监护职责——泉州晋江市辍学学生因家庭教育缺失、行为失范案

  入选理由:

  为妥善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治理问题,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中制发《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通过督促干预与引导帮助,创新解决了父母监护缺位、家庭教育缺失等问题,营造更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6.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保障受害童工合法权益——龙岩市新罗区某酒吧非法雇佣童工一次性赔偿纠纷案

  入选理由: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职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运用刑事、民事、行政三大检察监督职能以及司法救助、检察听证等手段,与行政机关共同形成未成年人维权合力。同时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和解”的方式,妥善化解矛盾争议,实现共赢。

  7.公益诉讼为残疾儿童群体筑起权益保护屏障——泉州晋江市保障智力和精神残疾未成年人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

  入选理由:

  晋江市检察院聚焦智力和精神残疾未成年人这一特殊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激活配套机制,顺畅衔接机制,推动形成多部门联动保护的长效机制,涉未成年人社会治理不断完善。

  8.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民政部门托底监护——南平建瓯市王某与谢某子女指定监护案

  入选理由:

  建瓯市人民法院主动协调民政部门,启动指定监护人程序,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判决由民政部门作为公职监护人,让困境儿童感受到关爱和温暖,为家事涉未成年人纠纷审理提供了可借鉴样本。

  9.春蕾安全员机制显作用,困境儿童受教育权得保障——漳州市芗城区保障儿童受教育权案

  入选理由: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以检察官为主导、以基层妇联主席、儿童主任为主体的覆盖全省城乡基层组织的春蕾安全员队伍,实现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从被动受案模式向主动发现、即时介入、联动维权转变,以社会共治方式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10.人身保护令助家暴受害者远离伤害——宁德福鼎市何某某与陈某某因家暴离婚纠纷案

  入选理由:

  福建起来律师事务所协助受害人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起离婚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本案引导社会大众强化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意识,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对家暴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