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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判了!

http://www.mhnews.com.cn  2023-07-22 20:44:27   来源:闽侯县融媒体中心    【字号

  7月18日,在闽侯县鸿尾乡人民政府大楼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公开庭审,当地村民、工厂员工等30余人旁听,近10万网友在线观看。庭审的起因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22年9月9日13时33分许,鸿尾乡县道114线,李某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由鸿尾村往桥头村方向行驶,行经114县道大模村路段时追尾碰撞前方同车道由陈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后载张某),造成普通二轮摩托车后座乘员张某当场死亡、陈某受伤、两车局部损坏的交通事故,李某某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并在肇事后逃逸。三轮载货摩托车的车主林某某因在本案中转移藏匿肇事车辆,车主林某某涉嫌毁灭证据罪。

  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案发地鸿尾乡地处山区,当地工艺品和农产品的运输以三轮摩托车为主,运输过程中暴露出违法载人、超员载人的“地域特色”,事故频发;另外,该案件中还存在交通肇事逃逸情节,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导致刑事责任加重。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其撞车致人死亡并逃逸的行为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示今后将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认识,在闽侯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人民法院生态庭、县人民检察院一部等部门在鸿尾乡组织了这场现场公开庭审,庭审采取“就地审判+网络直播”的模式,对农村“两违”的危害以及交通肇事逃逸的严重性进行了精准、生动的宣传,旁听群众、网友反响热烈。

  闽侯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负责人 张海风:“今天的巡回法庭旁听的群众众多,我们希望通过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让老百姓懂得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谨慎驾驶,安全出行,也为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发挥司法审判带动乡村文明进步的作用。”

  庭审结束后,闽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还在鸿尾乡市民公园组织开展主题为“法律宣传进农村 安全意识入民心”的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专门设置了安全知识咨询台,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并通过向村民分发宣传册、讲解安全知识展板形式,分享了过往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交通安全法律条文。当天,共发放各类安全宣传资料300余册、宣传品100余份。

  闽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 陈潇:“我们通过与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合作,以活动宣传的方式推动法律宣传进农村,让群众直观了解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其产生的法律后果,从而提升群众安全文明出行的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到自觉遵纪守法。”闽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陈潇表示。

  活动当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鸿尾乡橄榄协会还联合开展了以“推进乡村法治宣传,维护法治营商环境,护航乡镇经济,保障村民交通安全”为题的座谈会,邀请鸿尾乡村民代表参与座谈。

  在座谈会上,相关单位负责人表示村民在乡村使用三轮摩托车时,应当拥有相应的驾驶资格,提醒参会人员若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证,可能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被拒的情形,并现场解答无三轮摩托车驾驶资格的有关问题,希望通过本次座谈会达到以点带面向邻里乡亲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的效果。

  鸿尾乡橄榄协会、鸿尾乡村民代表在会后表示,此次巡回审判让村民们更加直观地了解了“无证”驾驶三轮车的危害,警示大家不能不顾自己及他人的安危,不能对无证驾驶、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心存侥幸。

闽侯县融媒体中心 潘慧晶 余圣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