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贪腐于法纪难容
http://www.mhnews.com.cn 2015-08-10 16:18:05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大 中 小】
随着农村建设工作的加强,农村经济迅猛发展,新城市建设的步伐加快,国家和单位等征用土地数量与日俱增,土地补偿款就成为失去土地的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
然而,村官从土地征用及补偿费里“淘”,下拨资金中“吞”等贪腐问题也花样百出,贪污挪用征地款的案件也逐渐增多,危及农村稳定、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又一障碍频频出现。这不,时任闽侯县荆溪镇光明村村委会主任的陈成农与法对峙,伙同他人打了这些补偿款的“歪主意”。
“小官”离群众更近,其腐败行为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民有所呼,政有所应,县纪委就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进行查处,对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高度重视,一起贪污窝案浮出水面,最终4人被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组团谋利,走上不法之路
“帮集体打草,顺便帮自己搂兔子。”这是某光明村村民在得知4人组被绳之于法后对其进行的评价,而他的这番话也道出了农村城镇化进程中村民“致富路”与村官“贪腐路”并行不悖。
2005年,荆溪镇光明村村民陈成农和陈昭团、陈彬、陈德清四人合伙承包了某部队通信仓库拓宽工程,当时将多余土方运送到铁路涵洞旁的低洼废地上,支付了相应费用约为21050元,其中运费约为8300元、钩机费用约为3750元和平整土地、挖沟费用约为9000元。
机缘巧合,刚好向莆铁路项目要征用荆溪镇光明村铁路涵洞旁一块面积约2亩的杂地,而2005年用多余土方运填的低洼废地正好在向莆铁路项目征用范围内。
2009年7月至2010年1月间,陈成农利用职务之便,瞄上了向莆铁路项目征用杂地这个好机会,利用协助政府进行土地补偿管理工程中的职务之便,与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陈昭团以及陈彬、陈德清(三人另案处理)共同商议,相互配合玩耍起“小聪明”,策划了一个莫须有的合作,采取虚构陈彬与光明村委会签订该地块填方工程协议的事实,拿着“假协议真手续”向荆溪镇人民政府、向莆铁路(荆溪镇)指挥部申请个案补偿。
随后,他们顺理成章领取到了个案补偿款74592元,除预留8910元光明村作为土地租金,扣除填方相应费用21050元外,从中共骗取44632元。其中,陈成农、陈昭团、陈德清三人各分得16100元,陈彬分得16292元。
严惩不贷,让“小官”贪腐无所遁形
即便小如村官,只要手中有一丁点儿权力,就有腐败的可能,他们面对金钱的诱惑是否能够无动于衷、洁身自然?可是他们没有耐住贪婪的心,任凭作祟,紧随其后俨然成了侵占村财的投机取巧,最终于法难容,坠入法网。
2011年7月5日,陈成农到县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并退出赃款。2012年2月27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第八十三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纪委给予陈成农开除党籍处分。2011年9月26日,司法机关依法判处陈成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兼具双重身份的村干部既是旧城改造项目的推动者,又是旧城改造项目的利益方,很容易出现违纪违法的情况。”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说道,我们的确需要敲响警钟,需要对村官权力的约束机制加以研究。
“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办案力度,着力惩治村官腐败,让群众更加安心、放心。对基层干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吃拿卡要、侵吞挪用专项资金,村组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等“小官贪腐”问题,我们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一旦发现立即严肃查处,让它们无所遁形。”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如是说。
(闽侯乡音社记者 纪玉屏 通讯员 侯季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