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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筑中国梦、汇聚闽侯美” 公益广告有奖征集启事

http://www.mhnews.com.cn  2013-12-08 17:56:25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经研究决定开展“共筑中国梦、汇聚闽侯美”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赛主题

  1.“中国梦、闽侯美”宣传;

  2.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3.学雷锋志愿服务;

  4.公民道德建设、加强诚信建设;

  5.倡导低碳生活、生态文明建设;

  6.倡导文明交通、遵守公共秩序;

  7.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中国传统节日。

  二、时间安排

  本次大赛于即日起正式启动;2013年12月31日截止收稿;2014年1月进行评审。

  三、作品类型及标准

  “共筑中国梦、汇聚闽侯美”公益广告分别征集文字类、平面类、手机类三类作品,具体标准如下:

  1.文字作品要求主题突出,语言简洁精练、平实温馨、贴近市民,字数控制在30字以内。

  2.平面类作品按照“文件名.TIF"或“文件名.jpg”格式并附源文件。

  3.手机类作品制作成彩信或彩铃作品,彩信最大容量不超过300K;彩铃时长不超过30秒。

  四、投稿要求

  1.作品、登记表一并发送邮箱:mhwmb2013@163.com,或邮寄至:中共闽侯县委文明办。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邮编350100,传真:0591-22072712,联系电话:0591-22983329。

  2.应征作品应紧扣主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八闽首邑”传统文化、树立福州新市区良好形象、提倡遵守社会公德、深入推进“文明闽侯”建设为主要内容进行创作;作品必须原创,且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参赛者承担法律后果;以单位名义推荐的请在登记表下方加盖公章;不得在应征作品画面、语音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投资人等信息,各制作单位自留底稿,以备修改。

  五.评选办法

  大赛邀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根据作品类型进行分类评审,并经主办单位审定后公布。

  六.奖项设置

  各类作品的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平面类作品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1500元;优秀奖若干,奖金500元。公益宣传语类作品一等奖1名,奖金300元;优秀奖若干,奖金100元。手机类作品制作成彩信或彩铃作品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300元。所有获奖作品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方有权将其作品进行非盈利性发布,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活动信息详见闽侯新闻网 (http://www.mhnews.com.cn/)

  中共闽侯县委宣传部

  中共闽侯县委文明办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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