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内容更新时间:2008-03-19 18:46:02来源:闽侯乡音报
(2008年3月9日闽侯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闽侯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宋建华代院长所作的闽侯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积极评价和肯定县人民法院2007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2008年的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闽侯县人民法院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证司法、一心为民,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推进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提高队伍素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证。
会议要求,闽侯县人民法院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证司法、一心为民,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推进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提高队伍素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