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第一课”从防溺水开始
内容更新时间:2013-07-08 10:20:48来源:闽侯乡音报
■记者 陈燕
6月24日—26日,我县教育、水利、建设部门组成3个防溺水专项检查组对全县15个乡镇(街道)的重点学校、村居、危险水域、在建工程等领域进行防溺水工作检查,开启暑期防溺水工作序幕。据了解,日前县教育局多次召开防溺水专题会议,对全县的防溺水工作进行部署,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也都以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发放告家长一封信、群发短信、手抄报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学生防溺水主题教育。
聘请专职巡江员 防学生溺水
今年暑期,我县各沿江乡镇都已成立教师巡江队,部分乡镇还聘请专职巡江员,为暑期学生安全防溺水“保驾护航”。
今年白沙学区在教师巡江队的基础上,新聘请了一位专职巡江员马先生,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巡逻劝导。“今年白沙镇中小学聘请的巡江员年龄不到四十,为白沙当地人,熟悉水域、水性良好。”白沙学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每天早中晚,白沙镇安排2名学校教师联合巡江员定时在白沙镇内江边巡逻,劝导靠近江边的青少年,一旦发现在江边玩耍的学生就用手机拍照,并把照片发送到教师QQ群,让其班主任跟家长沟通联系,加强对学生的监管,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暑假以来,不论刮风下雨,马先生一日三巡江边,从未落下一次。即使是炎热的中午,他都要照例去江边走走。用他的一句话说,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为了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自己苦点、累点没什么。
家校联动 消除监管“盲区”
“每年进入夏季,中小学校都会给学生们上安全课,发放包含溺水方面的有关宣传教育资料。” 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但孩子们暑期的安全监管工作,仅靠提醒是不够的,学生们放暑假后脱离了学校的监管,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假期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暑假期间,县教育局还与各乡镇(街道)加强联动,落实危险水域警示牌、宣传标语的设立,重点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部分乡镇还出动宣传车,进村入户开展防溺水宣传。同时,2011年以来,我县每年都会在学年初家长会上与家长签订《闽侯县学校安全教育家校协议书》争取乡镇和家长的配合,强化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切实消除家校监管“盲区”。
防溺水安全温馨提示:
一、请家长向孩子进行游泳“五不”教育:不在无家长或无老师的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外出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
二、家长平时要监管好自己的孩子,对孩子的活动去向多加关注,严禁孩子私自外出,一旦发现孩子有私自或结伴外出游泳的苗头,要立即采取行动禁止。
三、家长带子女外出游泳时,要遵守游泳场所安全规则,不要在江、河、湖、溪流、水库、水潭、池塘、建筑工地的积水洼地等不明水域游泳。
四、加强学生游泳救护知识辅导,帮助孩子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和逃生方法。要教育孩子学会一些溺水时自救的方法,如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向周围呼救,等待救援等等。
五、如果家长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孩子,请及时进行劝阻,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6月24日—26日,我县教育、水利、建设部门组成3个防溺水专项检查组对全县15个乡镇(街道)的重点学校、村居、危险水域、在建工程等领域进行防溺水工作检查,开启暑期防溺水工作序幕。据了解,日前县教育局多次召开防溺水专题会议,对全县的防溺水工作进行部署,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也都以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发放告家长一封信、群发短信、手抄报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学生防溺水主题教育。
聘请专职巡江员 防学生溺水
今年暑期,我县各沿江乡镇都已成立教师巡江队,部分乡镇还聘请专职巡江员,为暑期学生安全防溺水“保驾护航”。
今年白沙学区在教师巡江队的基础上,新聘请了一位专职巡江员马先生,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巡逻劝导。“今年白沙镇中小学聘请的巡江员年龄不到四十,为白沙当地人,熟悉水域、水性良好。”白沙学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每天早中晚,白沙镇安排2名学校教师联合巡江员定时在白沙镇内江边巡逻,劝导靠近江边的青少年,一旦发现在江边玩耍的学生就用手机拍照,并把照片发送到教师QQ群,让其班主任跟家长沟通联系,加强对学生的监管,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暑假以来,不论刮风下雨,马先生一日三巡江边,从未落下一次。即使是炎热的中午,他都要照例去江边走走。用他的一句话说,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为了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自己苦点、累点没什么。
家校联动 消除监管“盲区”
“每年进入夏季,中小学校都会给学生们上安全课,发放包含溺水方面的有关宣传教育资料。” 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但孩子们暑期的安全监管工作,仅靠提醒是不够的,学生们放暑假后脱离了学校的监管,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假期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暑假期间,县教育局还与各乡镇(街道)加强联动,落实危险水域警示牌、宣传标语的设立,重点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部分乡镇还出动宣传车,进村入户开展防溺水宣传。同时,2011年以来,我县每年都会在学年初家长会上与家长签订《闽侯县学校安全教育家校协议书》争取乡镇和家长的配合,强化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切实消除家校监管“盲区”。
防溺水安全温馨提示:
一、请家长向孩子进行游泳“五不”教育:不在无家长或无老师的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外出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
二、家长平时要监管好自己的孩子,对孩子的活动去向多加关注,严禁孩子私自外出,一旦发现孩子有私自或结伴外出游泳的苗头,要立即采取行动禁止。
三、家长带子女外出游泳时,要遵守游泳场所安全规则,不要在江、河、湖、溪流、水库、水潭、池塘、建筑工地的积水洼地等不明水域游泳。
四、加强学生游泳救护知识辅导,帮助孩子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和逃生方法。要教育孩子学会一些溺水时自救的方法,如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向周围呼救,等待救援等等。
五、如果家长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孩子,请及时进行劝阻,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