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中状元招来横祸

内容更新时间:2007-03-05 17:54:01来源:闽侯乡音报

□   摘自《凤鸣三山》
 
      状元是中国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独特产物,是当时读书人梦寐以求的最高理想、最高荣誉。可是陈安高中状元却招来杀身之祸。
      陈安(?-1397),字仲安,闽县(今闽侯)人。洪武三十年(1397年),陈    参加丁丑科春榜会试,在三月举行的廷试中被擢为第一,状元及第。由于考官刘三吾、白信蹈所取宋琮等52名皆为南方士子,引起了北方士子的不满,大造考官“三吾第男人,私其乡”等偏私同乡的舆论。明太祖朱元璋也恼怒所取之偏。为了笼络有“故君之思”的北方士子,维护刚刚建立的明王朝的专制统治,朱元璋命前科(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甲戌科)状元张信重新阅卷。张信因不明太祖真实意图,仍将陈    定位第一。朱元璋一怒之下,不仅将张信等处死,而且连陈   也不放过,一并将其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