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内容更新时间:2012-02-02 11:04:45来源:闽侯乡音报
记者 陈建鋆 点评法官 叶遵义
案情简介
小刚和阿凤结婚后不久,就离乡进城经营小吃生意,经过多年的打拼,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利润也年年攀升,日子一天比一天红火。
让阿凤想不到的是,“男人有钱会变坏”这句俗语在丈夫身上应验了。小刚因生意的壮大,各种应酬也接踵而至,与异性交往的机会增多。经过与几位小姐短暂的“恋爱”后,小刚选择包养了二十多岁的美女阿兰,作为自己固定的“小三”。
丈夫的异常举动使阿凤产生疑心,经过多方打听,她找到了小刚金屋藏娇的“窝点”,夫妻俩为此大打出手。劣迹败露后,小刚也索性不回家了。
分居半年后,小刚向阿凤提出:“只要你肯离婚,我就只要一间店面,其余的店面、住房都归你。”面对已经破灭的婚姻,阿凤答应了他的要求,两人为此订立了一份协议。小刚与阿凤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前一天,“小三”看到了这份协议,与小刚大闹了一番,要求小刚一定要平分财产,否则就与其分手。在“小三”的鼓动下,小刚反悔了,而阿凤坚持要求离婚,并向法院起诉,那她能否请求法院按离婚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小刚和阿凤结婚后不久,就离乡进城经营小吃生意,经过多年的打拼,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利润也年年攀升,日子一天比一天红火。
让阿凤想不到的是,“男人有钱会变坏”这句俗语在丈夫身上应验了。小刚因生意的壮大,各种应酬也接踵而至,与异性交往的机会增多。经过与几位小姐短暂的“恋爱”后,小刚选择包养了二十多岁的美女阿兰,作为自己固定的“小三”。
丈夫的异常举动使阿凤产生疑心,经过多方打听,她找到了小刚金屋藏娇的“窝点”,夫妻俩为此大打出手。劣迹败露后,小刚也索性不回家了。
分居半年后,小刚向阿凤提出:“只要你肯离婚,我就只要一间店面,其余的店面、住房都归你。”面对已经破灭的婚姻,阿凤答应了他的要求,两人为此订立了一份协议。小刚与阿凤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前一天,“小三”看到了这份协议,与小刚大闹了一番,要求小刚一定要平分财产,否则就与其分手。在“小三”的鼓动下,小刚反悔了,而阿凤坚持要求离婚,并向法院起诉,那她能否请求法院按离婚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官释法
本案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约定,这份协议生效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双方要到法院或民政局实际办理离婚手续,即双方的离婚行为得到法律的认可后,这份协议才能生效。《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显然,本案当事人达成的这份财产分割协议,还没有生效,法院不会按照这份协议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但是考虑到小刚对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具有明显的过错,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阿凤,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
至此,我们对《婚姻法解释三》的介绍就将告一段落,《婚姻法解释三》是2011年最具争议、也最有影响的一个司法解释,在我们看来,这一司法解释在今后的社会生活中将产生非常积极、深远的影响,会进一步促使婚姻当事人能及时纠正在市俗环境下被扭曲的婚恋价值观,正确认识婚姻的本质,弄清幸福婚姻的真谛所在。
本案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约定,这份协议生效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双方要到法院或民政局实际办理离婚手续,即双方的离婚行为得到法律的认可后,这份协议才能生效。《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显然,本案当事人达成的这份财产分割协议,还没有生效,法院不会按照这份协议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但是考虑到小刚对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具有明显的过错,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阿凤,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
至此,我们对《婚姻法解释三》的介绍就将告一段落,《婚姻法解释三》是2011年最具争议、也最有影响的一个司法解释,在我们看来,这一司法解释在今后的社会生活中将产生非常积极、深远的影响,会进一步促使婚姻当事人能及时纠正在市俗环境下被扭曲的婚恋价值观,正确认识婚姻的本质,弄清幸福婚姻的真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