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闽侯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内容更新时间:2011-12-06 18:38:53来源:闽侯乡音报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引进优秀人才,推动闽侯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研究,决定在福州市范围内遴选3名工作人员到我县行政机关工作。
      一、公开遴选的职位与人数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员3名。
      二、公开遴选人员的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选除应具备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为福州地区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在职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2、工作满两年以上(2009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三、公开遴选的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2日8:00至2011年12月9日17:30。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开遴选条件的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登录闽侯县公开选拔网(http://gkxb.minhou.gov.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尺寸34×45毫米,jpg格式)。
      闽侯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12月12日起报名者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否则按规定比例要求减少遴选计划数。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论述写作,重在测试应试者从事机关工作应具有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不指定复习范围,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12月19日,考试地点设在闽侯县,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在闽侯县公开选拔网“公选公告”栏上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数1∶3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取至最后一名时出现若干人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列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笔试命题、改卷、登分均委托上级专业部门进行。
      3、面试
      面试主要内容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及运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小组由闽侯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按规定委托上级有关部门组建。面试结束后,在闽侯县公开选拔网的“公选公告”栏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面试地点设在闽侯县,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闽侯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依据公开遴选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并按时限要求如实提供以下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工作证明与各复印件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以及《报名登记表》(登陆闽侯县公开选拔网下载并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送闽侯县委组织部党群科复审;县外报考人员可以快递形式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径寄闽侯县委组织部党群科复审。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加公开遴选资格。逾期不提交材料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材料送审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县委大院县委组织部党群科,咨询电话:0591—22983530;传真:0591—22066500。
      面试人选因故放弃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和体检
      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遴选计划数1∶2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检察、综治、计生部门意见。
      考察过程中,组织考察人选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作为确定拟调入人选的重要依据。
      6、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调入人选报县委决定。经县委研究如无合适人选,拟调入人选按实际情况予以递减或空缺。
      7、公示
      对经研究决定的拟调入人选名单,将在闽侯县公开选拔网 “公选公告”栏上予以公示,时间5天。
      8、调动
      调动手续按照机关工作人员调动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商调。
      四、公开遴选的监督
      由闽侯县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对公开遴选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闽侯县纪委、监察局检举、反映,监督举报电话如下:0591-22063232(闽侯县纪委、监察局)。
 本简章及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闽侯县委组织部、闽侯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闽侯县委组织部
闽侯县人事局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