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去何从?闽侯“黑摩的”的困惑

内容更新时间:2006-12-19 20:16:40来源:闽侯乡音报

    尽管“摩的”的不安全以及肇事的惨状时常见诸报端,可近来,在我县各乡镇随处可见“摩的”、“拼装电动三轮车”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我县 “摩的”、拼装电动三轮车队伍不断壮大,大批的“摩的”、“拼装电动三轮车”游击队遍布全县各乡镇的市场、超市、公交车站……而这些“摩的”和“拼装电动三轮车”都属国家明令禁止从事客运业务的机动车。

 

本报记者 陈建鋆

 

【调查】

摩的、“拼装电动三轮车”侯客一地排开

在我县各乡镇,要找摩的很容易

 

在闽侯,作为一名乘客,不知道是该喜还是忧。喜的是,你刚下中巴车,只要你想找摩的,一挥手,立马就会在你面前出现N摩的,可以用“服务快捷”来形容。如果你不想坐摩的,就苦恼了,你要非常艰难的才能从摩的群中穿梭出去。

 

在闽侯各个乡镇的中巴车站,正遭受着越来越严重的摩的、“拼装电动三轮车”游击队的骚扰。

 

 21日早上10点,记者来到南屿中巴车站,只见中巴车站的周围围满了摩的和拼装的电动三轮车,总数量不下25辆。

 

 记者看到,南屿中巴车站设在南屿菜市场的出口处,边上是主要街道,人流密集,车流量非常大。就是这样人流密集的路段,摩的和电动三轮车还是占据其间,约8米宽的路面,愣是被这些摩的和电动三轮车堵的得只剩下5米宽。在此,到站的每一辆中巴车不得不减速,猛摁喇叭,等这些堵道的摩的和电动三轮车慢吞吞地挪开位置,方能进入站内。

 

据中巴车队工作人员介绍, 摩的和电动三轮车占道不但造成了中巴车进站和停车的不便,而且险象环生,甚至还导致了不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中巴车一进站,“摩的”司机们就会贴着车身,在前面呼啸着“开路”,一如电视中常见的迎宾场面。甚至车还未停稳,“摩的”就已抢占有利位置,堵住车门,争着拉客,乘客们不胜其扰。有时,对于那些价钱谈不拢而离去的人,“摩的”还会一路追着他们谈生意。” 采访中,一位中巴车司机如是说。

 

这样的情景在我县其他乡镇的中巴车站大体相当,尤以上街、甘蔗、青口、尚干、南通等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为甚。

 

【分析】

摩的泛滥原因:有市场 收入高

 

长期以来,闽侯公交不够发达,除了在各乡镇驻地或者城乡接合部沿线外,其他村庄之间都没有公交线路,住在这些地方的居民出行很不方便,不少人只好选择摩的作为出行工具当然,吸引客人乘坐摩的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收费公道 如果目的地不远,两三块钱就能搞定,方便还实惠,所以大部分人都会选择乘坐摩的这样就为摩的提供了广大的生存空间。

 

   有市场,摩的司机的收入自然就居高不下。开摩的一天油钱不过十几二十元,而且可以自由支配上班时间,因为是非法营运,自然不会去缴纳什么税费管理费,一个月算下来,一个月收入至少2000元以上。如此高的行业收入,使得“黑”客运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从业队伍越发庞大。

 

【部门】

“摩的”势在必行

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摩的”影响交通秩序,增加尾气污染与噪声污染,而且很多“摩的”司机不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时常也发生“摩的”为赶时间而与卡车相撞的血案;摩托车又属于事故高发车型,乘客也不能索取任何票据凭证。甘蔗、上街等地就多次发生过“摩的”、“拼装电动三轮车”出事故,乘客难以获赔的事例。福州市很早就将其定为打击取缔的对象。从去年起,为了遏制两轮摩托车发生事故上升的势头,我县警方还启动了两轮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两轮摩托车无牌、套牌、假牌、假证上路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但由于拥有广大市场,单纯依靠部门的打击并不能在短时间内彻底取缔“摩的”、“拼装电动三轮车”

  【声音】 “摩的”合法化

满大街跑营运谋生的“摩的”司机一方面给我县部分群众带来了出行的便利,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交通问题。

据了解,目前,福州市城市执法管理局已将“摩的”的管理下放到各个区县执法部门,分区划片的管理方式也将有利于规范和打击取缔,并延伸到次干道、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新村楼院等,加大对“摩的”的打击,一旦发现便予以坚决取缔,以保障市民安全。

然而,据报道,有90%的摩的司机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有68%认为“摩的”收入是他们的主要家庭收入的来源。也就是说他们在靠“摩的”养家糊口;有81%的“摩的”司机文化程度只有初中,年龄多在30岁左右,他们几乎没有掌握什么劳动技能;也就是说他们只能靠体力生活;有45%的“摩的”司机认为摩托车是他们家最值钱的东西。也就是说他们靠自己的身体和家中最值钱的东西在谋生!


  可见,打击“摩的”的同时,就是在断绝一些生活困难家庭的生活来源。如果不进行有利的疏导,不考虑困难家庭的生活出路问题,一味打击下去,成效不会太大。

  
  因此,有市民建议, 对待“摩的”应该考虑 “疏”:引导“摩的”司机找到更多就业的出路;或者“摩的”也能像人力三轮车一样人性地实行“划区”营运,摩的合法化,使其从游击队改为正规军,并规范管理。

 

 

□相关链接

  石狮、东莞“摩的”合法化

  石狮:1997年,石狮市公安机关牵头成立营运二轮摩托车工协会。协会下设营运摩托车管理办公室,简称“二轮办”,把全市载客的二轮摩托车纳入公安部门的管理范畴,将散兵游勇式的“摩的”司机组织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作用。“摩的”会员每个月只要缴10元的会员费、20元的管理费就可以了。为了将这些“合法”的“摩的”与非法的“黑摩的”区分开来,石狮市还专门给这些“摩的”漆上合法化的标志。比如,在摩托车厢上漆上“狮子头”,挂“狮营”标志牌照,统一穿上“义务治安员”服装。

  东莞:摩的“司机”驾驶着由东莞市有关部门统一发牌的“摩的”,就可在大街小巷中自由穿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