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 推行聘请特邀人民调解员制度成效明显
内容更新时间:2011-04-06 16:52:44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3月30日,记者从县法院获悉,县法院推行聘请特邀人民调解员制度成效明显,截至今年3月份,5位特邀人民调解员共参与调解案件318件,调解成功206件,调解率达65%,平均调解周期不到7天,高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据介绍,为进一步推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互补对接,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法院自去年9月份以来,尝试推行特邀人民调解员制度,聘请特邀人民调解员协助进行诉讼调解和立案前调解。
为进一步规范该项工作,日前,县法院研究制订了《关于特邀人民调解员工作规定(试行)》,从加强领导、人员选拔、工作规则、工作流程、经费保障和考核奖励机制等五个方面作明确详尽的规定,使特邀人民调解员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记者 陈建鋆 通讯员 吴犇)
据介绍,为进一步推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互补对接,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法院自去年9月份以来,尝试推行特邀人民调解员制度,聘请特邀人民调解员协助进行诉讼调解和立案前调解。
为进一步规范该项工作,日前,县法院研究制订了《关于特邀人民调解员工作规定(试行)》,从加强领导、人员选拔、工作规则、工作流程、经费保障和考核奖励机制等五个方面作明确详尽的规定,使特邀人民调解员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记者 陈建鋆 通讯员 吴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