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着自己是本村人 外来人摆摊他“收费”
内容更新时间:2009-05-22 11:19:39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俗话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上街镇蔗州村的李某武、李某醒就深谙此道,仗着自己是本村人,外村人摆摊时,就以暴力胁迫他人交保护费。近日,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武有期徒刑9个月,李某醒有期徒刑7个月。
去年8月底,李某武、李某醒等3人互相抱怨没钱花,琢磨着想搞点收入。想到8月31日、9月1日新生入学,很多外村人会在大学校门口摆摊做生意,他们便预谋在大学新区收校门口摆摊人的钱。“这是我们村的地盘,外村人摆摊,我们就收点地摊费,也是应该的。”三人的想法很天真。
于是三人便趁开学前两天新生刚入学之机,以不让摆摊及使用暴力相威胁,根据摊位离校门的远近,分别向多名摊主收钱,共收取场地费2900元。事后,摊主报警,三人被捕。
县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武、李某醒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敲诈他人2900元人民币,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最后判处李某武有期徒刑9个月,李某醒有期徒刑7个月。(记 者 陈建鋆 通讯员 林 芬 江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