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过量伤人 判刑进班房
内容更新时间:2009-04-10 14:43:29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朋友一起喝酒猜拳本无事,但喝酒过量动起手却很不该。日前,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方某提起诉讼,县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两年,并赔偿被害人李某误工费、交通费。
2007年11月6日下午,方某约李某到张某家中喝酒,李某欣然同意,便一同前往。酒过三巡,有人提议猜拳。方某与李某也猜起了拳。“你输了,该你喝。”“明明是你输了,该你喝。”含含糊糊的话语从方某与李某的嘴中说出,两人都互不退让。“你喝不喝?”两人的语气越来越坚持。方某随手拿起一个破啤酒瓶,冲到李某跟前,喊道:“你喝不喝?”此时的他已经摇晃不定。“又不是我输了,我干嘛要喝。”李某也不服输。方某见李某仍然不肯喝酒,就举起手中的啤酒瓶朝李某打去,只见李某下巴与嘴部立刻鲜血直流。经县公安局法医鉴定,李某所受损伤为轻伤。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人方某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持破啤酒瓶打被害人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陈晓梅 通讯员 林其清)
2007年11月6日下午,方某约李某到张某家中喝酒,李某欣然同意,便一同前往。酒过三巡,有人提议猜拳。方某与李某也猜起了拳。“你输了,该你喝。”“明明是你输了,该你喝。”含含糊糊的话语从方某与李某的嘴中说出,两人都互不退让。“你喝不喝?”两人的语气越来越坚持。方某随手拿起一个破啤酒瓶,冲到李某跟前,喊道:“你喝不喝?”此时的他已经摇晃不定。“又不是我输了,我干嘛要喝。”李某也不服输。方某见李某仍然不肯喝酒,就举起手中的啤酒瓶朝李某打去,只见李某下巴与嘴部立刻鲜血直流。经县公安局法医鉴定,李某所受损伤为轻伤。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人方某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持破啤酒瓶打被害人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陈晓梅 通讯员 林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