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吨铝型材进了“贼船” 驾驶员就是贼头
内容更新时间:2009-03-23 15:02:42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10多吨铝型材进了“贼船”,连着押运员也被劫持到江西。来自江西的黄某兵等人利用套假车牌的货车承运货物,并以暴力、胁迫手段劫取财物,日前,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黄某兵有期徒刑20年。
2005年11月16日,黄某兵、吴某及吴某生3人合伙设计,在福州利用假驾驶证,开着悬挂赣C80846的货车运货,承运了福建省某集团一车重13.32吨的铝型材,驾驶员正是黄某兵。车子刚开到福银高速路口时,3人就迫不及待下手了,他们将押运员捆绑后,换上真车牌,之后飞奔江西省鄱阳县。
到达目的地后,3人先将押运员绑在山坡树林中,然后将一车铝材卖出,吴某分得赃款二万五千元,黄某兵分得赃款一万元,余款归吴某生所有。经价格鉴定该车铝型材价值人民币15万多元。后来,押运员在山上逃脱后,跑到公安机关报警。
2008年9月28日,福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刑侦大队从广东清远监狱将黄某兵带了回来,此时他已经有案在身,因抢劫罪被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
县法院认为,黄某兵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暴力、胁迫手段劫取财物,而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黄某兵身上已经有一宗抢劫罪,所以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判处黄某兵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3.4万元。(记者 陈建鋆 通讯员 徐丽萍 江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