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地点连续盗窃 死心眼窃贼被判刑
内容更新时间:2009-03-13 14:01:19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俗话说,事不过三。尚干人林某旺连续在同一地点实施三次盗窃行为,最后一次被发现时,还用铁锤打伤了人。近日,县法院以抢劫、盗窃罪判处林某旺有期徒刑四年。
去年8月上旬,林某旺撬开青口镇商贸街一电子游戏机店内后门处的窗户护栏,窜入店内的小阁楼中,将正在里面睡觉的店主孙某容裤袋里的6600多元现金盗走。
同月下旬,林某旺故计重施,以同样方法再次将在小阁楼中睡觉的店主孙某容口袋里的900多元现金及放在床头的一部诺基亚2630手机盗走。后经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诺基亚2630手机价值650元人民币。
同年9月10日早晨6时许,林某旺又窜至上述电子游戏机店内,用店中的铁锤欲撬开放在小阁楼中的保险柜行窃时,被在小阁楼里睡觉的店主孙某容和伙计吴某发现。做贼心虚的林某旺立即用手中的铁锤敲打孙某容的头部,随即拔腿就跑。孙某容与吴某在追赶林某旺时,双方发生拉扯互殴,林某旺还用手中的铁锤击打孙某容和吴某。后孙某容与吴某二人合力将林某旺抓住,经法医鉴定,孙某容的损伤为轻微伤。
县法院认为,林某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二次窃取他人财物,价值8150多元人民币,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第三次实施盗窃时被被害人发现后为抗拒抓捕,用铁锤击打被害人致伤,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法院考虑林某旺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8000元。(记者 陈建鋆 通讯员 江静)
去年8月上旬,林某旺撬开青口镇商贸街一电子游戏机店内后门处的窗户护栏,窜入店内的小阁楼中,将正在里面睡觉的店主孙某容裤袋里的6600多元现金盗走。
同月下旬,林某旺故计重施,以同样方法再次将在小阁楼中睡觉的店主孙某容口袋里的900多元现金及放在床头的一部诺基亚2630手机盗走。后经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诺基亚2630手机价值650元人民币。
同年9月10日早晨6时许,林某旺又窜至上述电子游戏机店内,用店中的铁锤欲撬开放在小阁楼中的保险柜行窃时,被在小阁楼里睡觉的店主孙某容和伙计吴某发现。做贼心虚的林某旺立即用手中的铁锤敲打孙某容的头部,随即拔腿就跑。孙某容与吴某在追赶林某旺时,双方发生拉扯互殴,林某旺还用手中的铁锤击打孙某容和吴某。后孙某容与吴某二人合力将林某旺抓住,经法医鉴定,孙某容的损伤为轻微伤。
县法院认为,林某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二次窃取他人财物,价值8150多元人民币,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第三次实施盗窃时被被害人发现后为抗拒抓捕,用铁锤击打被害人致伤,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法院考虑林某旺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8000元。(记者 陈建鋆 通讯员 江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