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公共娱乐场所业主消防安全培训
内容更新时间:2009-03-02 15:07:16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2月19日上午,县公共聚集场所整治办组织开设消防培训班,对全县公共娱乐行业的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消防工作人员详细分析了我县2008年火灾形势,通报了长乐市“1.31”重大火灾事故情况,并认真传达《闽侯县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同时要求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快速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随后,消防工作人员从消防常识、火灾的预防措施、消防器材的使用、初期火灾的处理、各类火灾的扑救方法等方面对与会人员进行了讲解。会后,与会的公共聚集场所业主结合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主动向大队工作人员咨询整改方法,并纷纷表示,将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另讯 2月20日,县消防大队为鸿尾乡公安派出所的分管领导和民警进行消防知识、消防执法培训。消防大队监督员首先通报了长乐“1.31”火灾后我县派出所开展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活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的严查整治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随后讲解了灭火器的检查维护保养等消防知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文书填写方法、下发形式和呈办程序。
通过一天的紧张培训,参训的派出所分管领导和民警纷纷表示要将所学的知识学以致用,认真履行抓防范的职责,为确保辖区平安做出积极的贡献。(记 者 黄和荣 通讯员 潘 涛)
消防工作人员详细分析了我县2008年火灾形势,通报了长乐市“1.31”重大火灾事故情况,并认真传达《闽侯县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精神。同时要求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快速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随后,消防工作人员从消防常识、火灾的预防措施、消防器材的使用、初期火灾的处理、各类火灾的扑救方法等方面对与会人员进行了讲解。会后,与会的公共聚集场所业主结合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主动向大队工作人员咨询整改方法,并纷纷表示,将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另讯 2月20日,县消防大队为鸿尾乡公安派出所的分管领导和民警进行消防知识、消防执法培训。消防大队监督员首先通报了长乐“1.31”火灾后我县派出所开展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活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的严查整治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随后讲解了灭火器的检查维护保养等消防知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文书填写方法、下发形式和呈办程序。
通过一天的紧张培训,参训的派出所分管领导和民警纷纷表示要将所学的知识学以致用,认真履行抓防范的职责,为确保辖区平安做出积极的贡献。(记 者 黄和荣 通讯员 潘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