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偷汉被捉奸在床 为护情郎怒殴公公

内容更新时间:2009-02-20 11:30:50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丈夫刚去世不久,就与情郎在家私会,被公公捉奸在床后,为护情郎,竟对公公一阵乱打,造成八旬老翁头、手、脚等多处受伤。日前,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提起公诉。
      2008年11月的一个晚上,现年45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正与相好在家中亲热,突然屋外传来公公的脚步声,王某某赶忙披衣起床。公公见王某某衣衫不整的样子,就问其是否相好又找上门了,王某某矢口否认。老人不相信王某某的话,欲进屋查看,但王某某认为丈夫死后,自己找相好,公公不应该多管闲事,而且这次还要进屋“捉奸”,王某某十分生气,便拦在门口,怒斥道:“这是我自己的事,关你什么事。”随后,王某某一把将公公推倒在地,还夺过公公手中的拐杖,用包着铁皮的一头朝公公身上就是一顿乱打。老人已经八十多岁了,毫无还手之力,当场就血流不止。王某某打了一阵后,随手把拐杖丢进屋门口的水沟,转身进屋。这时,同村过往有人看见老人受伤躺在地上,便赶紧打电话叫来救护车,把老人送进医院。
      在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承认自己当时确实有点冲动,但仍坚持公公的举动干扰到她的正常生活,对公公不满也是正常的反应,只是表达不满的方式不当,而且这是“家事”,不应该将自己送进牢房。然而,王某某以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并用拐杖击打被害人致轻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机关遂以故意伤害罪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诉至法院。( 记   者   陈晓梅  通讯员   陈   燕 林博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