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盗伐木材 现场人赃俱获

内容更新时间:2009-02-13 14:55:10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雇请他人帮忙,将被盗贼盗伐后遗留在山场中的林木盗走,被巡逻队员发现后,人赃俱获,日前,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江某提起公诉。
      去年7月份,大湖乡某村村集体所有的山场林木被人盗伐,森林公安接到报案后立案侦查,并将被盗贼盗伐后未来得及运走的林木返还给村集体,村集体将这些林木堆放在该山场。由于该村大多数人都已外出打工,堆放林木的山场又靠近江某的住处,财迷心窍的江某就想“近水楼台先得月”,打起了盗窃集体林木卖钱的歪主意。10月份的一天,现年56岁的江某雇请了三辆拖拉车,2名帮工,到堆放林木的山场将林木装运到拖拉机上。在装运过程中,被山场巡逻队员发现,巡逻队员立即报案。森林公安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人赃俱获。经有关机关鉴定,被盗林木约9立方米,价值4千多元。(记    者   陈晓梅 通讯员  洪德光  林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