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屿查获烟花爆竹500余件
内容更新时间:2008-12-26 15:26:24来源:闽侯乡音报

干警正在清点查获的烟花爆竹。
本报讯 12月22日上午,南屿派出所民警根据线人举报,在南屿镇五都村一废弃的酒楼内,查获502件烟花爆竹。目前,这批烟花爆竹已被当地警方集中封存。
当日上午,南屿派出所民警接到线人举报,反映在南屿镇五都村有人储存大批走私的烟花爆竹。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对可疑的存放点进行全面搜查,在对20多间空置的房屋进行搜查后,于一座废弃的酒楼内,查获这批烟花爆竹。民警们立即对所查获的烟花爆竹进行清点,并集中运往安全地点封存。
“本次查获的烟花爆竹,一半以上是属于禁止流通的A类和B类烟花。一旦流入市场,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南屿派出所副指导员张学略告诉记者,A类和B类烟花具有极强的威力,应由专业人员燃放,否则,极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目前,我们正根据所掌握的线索,全力展开对涉案人员的追查行动,待案件查清后,将统一销毁这批烟花爆竹。” 张学略说,“年关在即,烟花爆竹的销售又开始活跃起来。为谋取暴利,一些不法分子走私贩卖烟花爆竹,甚至贩卖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我们也将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确保群众过个祥和、平安的春节。”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副组长张文告诉记者,为了进一步打击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活动,我县今年仍继续去年的举报奖励制度,群众可通过拨打“110”或举报热线22982349,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群众举报的线索核查属实将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收缴烟花爆竹10件以上50件以下奖励500元;收缴烟花爆竹50件以上100件以下(1吨以上3吨以下)奖励1000元;收缴烟花爆竹100件以上500件以下(3吨以上12吨以下)奖励3000元;收缴烟花爆竹500件以上1000件以下(12吨以上25吨以下)奖励5000元;1000件以上(25吨以上)奖励10000元。办案单位对于查处非法烟花爆竹案件也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行政拘留一人奖励500元,批捕一人奖励2000元。(记 者 张存金)]
当日上午,南屿派出所民警接到线人举报,反映在南屿镇五都村有人储存大批走私的烟花爆竹。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对可疑的存放点进行全面搜查,在对20多间空置的房屋进行搜查后,于一座废弃的酒楼内,查获这批烟花爆竹。民警们立即对所查获的烟花爆竹进行清点,并集中运往安全地点封存。
“本次查获的烟花爆竹,一半以上是属于禁止流通的A类和B类烟花。一旦流入市场,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南屿派出所副指导员张学略告诉记者,A类和B类烟花具有极强的威力,应由专业人员燃放,否则,极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目前,我们正根据所掌握的线索,全力展开对涉案人员的追查行动,待案件查清后,将统一销毁这批烟花爆竹。” 张学略说,“年关在即,烟花爆竹的销售又开始活跃起来。为谋取暴利,一些不法分子走私贩卖烟花爆竹,甚至贩卖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我们也将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确保群众过个祥和、平安的春节。”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副组长张文告诉记者,为了进一步打击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活动,我县今年仍继续去年的举报奖励制度,群众可通过拨打“110”或举报热线22982349,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群众举报的线索核查属实将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收缴烟花爆竹10件以上50件以下奖励500元;收缴烟花爆竹50件以上100件以下(1吨以上3吨以下)奖励1000元;收缴烟花爆竹100件以上500件以下(3吨以上12吨以下)奖励3000元;收缴烟花爆竹500件以上1000件以下(12吨以上25吨以下)奖励5000元;1000件以上(25吨以上)奖励10000元。办案单位对于查处非法烟花爆竹案件也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行政拘留一人奖励500元,批捕一人奖励2000元。(记 者 张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