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千金不可违
内容更新时间:2008-12-26 15:23:02来源:闽侯乡音报
案情简介
今年7月17日傍晚,蒋某在自家菜地里捡到一个钱包,蒋某清点后,发现里面除了身份证、银行卡、4张收条和3张彩票等物品外,还有24张欠条,金额大约14万元左右。次日,蒋某在自家附近的一根电线杆上发现贴了一张寻物启事,经核对,蒋某认定启事上所述的钱包正是自己捡到的那个,于是就按启事上刊登的电话与失主黄某取得了联系。
7月20日上午,蒋某在约定地点与黄某见面后,将捡到的物品如数交给了黄某。但是让蒋某失望的是,黄某在拿回钱包后,不但没有兑现一万元悬赏,反而还怀疑他有问题,连起码的“谢谢”都没说,扔下300元钱就匆忙离开了。
蒋某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黄某兑现其承诺,支付剩余的酬金9700元。庭审中,虽然黄某辩称,寻物启事并非自己的真实意思,但其收回钱包时,对相关物品进行了确认,同时也没有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曾经收回过上述启事内容,因此法院对这一辩解意见不予认可。 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法院依法判决黄某向蒋某支付1万元报酬,扣除已支付300元后,还应支付9700元。
今年7月17日傍晚,蒋某在自家菜地里捡到一个钱包,蒋某清点后,发现里面除了身份证、银行卡、4张收条和3张彩票等物品外,还有24张欠条,金额大约14万元左右。次日,蒋某在自家附近的一根电线杆上发现贴了一张寻物启事,经核对,蒋某认定启事上所述的钱包正是自己捡到的那个,于是就按启事上刊登的电话与失主黄某取得了联系。
7月20日上午,蒋某在约定地点与黄某见面后,将捡到的物品如数交给了黄某。但是让蒋某失望的是,黄某在拿回钱包后,不但没有兑现一万元悬赏,反而还怀疑他有问题,连起码的“谢谢”都没说,扔下300元钱就匆忙离开了。
蒋某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黄某兑现其承诺,支付剩余的酬金9700元。庭审中,虽然黄某辩称,寻物启事并非自己的真实意思,但其收回钱包时,对相关物品进行了确认,同时也没有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曾经收回过上述启事内容,因此法院对这一辩解意见不予认可。 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法院依法判决黄某向蒋某支付1万元报酬,扣除已支付300元后,还应支付9700元。
法官点评
本案属于悬赏广告合同纠纷,悬赏广告是指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发出要约,对完成广告指定的特定行为的人,给予广告声明的报酬的一种意思表示行为。与其他合同不同的是,悬赏广告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无须双方当事人进行书面约定,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广告中指定的事项,合同就算有效成立,广告人就要按广告中承诺的内容,向行为人履行支付相应报酬的义务。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在本案中,被告黄某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发出悬赏启事后,原告蒋某将拾到的钱包等遗失物交如数交还,黄某收到这些遗失物后,就应当履行其事先发出的承诺,向原告支付报酬。但被告黄某却背信弃义,拒绝履行其承诺的义务。法院作出的上述判决,支持了原告蒋某的诉讼请求,既有法律依据,也符合社会情理,让失信有被告无利可图。
本案触及到民法中最重要的一个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交往活动中,要讲求信用、信守承诺,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况下,追求自身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活动中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当事人订立、履行、解除合同的各个阶段都要遵循。同时,在审判实践中,在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官也会适用诚实信用原则对不诚信的民事行为作出相应的裁决,使失约人不能因失信而获利,也让守信人的利益不因对方的违约而受损。(记 者 陈建鋆 点评法官 叶遵义 )
本案触及到民法中最重要的一个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交往活动中,要讲求信用、信守承诺,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况下,追求自身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活动中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当事人订立、履行、解除合同的各个阶段都要遵循。同时,在审判实践中,在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官也会适用诚实信用原则对不诚信的民事行为作出相应的裁决,使失约人不能因失信而获利,也让守信人的利益不因对方的违约而受损。(记 者 陈建鋆 点评法官 叶遵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