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酒司机禁止上路

内容更新时间:2008-12-19 21:20:02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12月10日,记者从县公安局获悉,从本月8日至28日,县公安局将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周的酒后、醉酒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
      据介绍,在整治期间,各派出所将不定期开展查纠活动,在全县餐饮业、酒楼或酒吧(路口、门口)设立整治点,采取定点查纠和巡逻查纠相结合、重点路段查纠与全面查纠相结合的方式,以辖区为单位,组织统一行动。查纠中将严格按照公安部《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标准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对现场检测酒精含量超过20mg/100ml的,一律传唤至派出所,责令当事人停用手机,并立即抽取血样及时送检,血样检测结果为醉酒驾车的人员,立即给予拘留。
      县交巡警大队民警林警官表示,近来我县辖区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普遍,涉酒交通事故多发,为有效遏制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县开展了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希望通过开展涉酒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实现饮酒、醉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杜绝涉酒交通事故发生。林警官在此提醒车友们,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记者 王立强 通讯员 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