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蔗偷车 闽清抓回
内容更新时间:2008-12-19 21:19:21来源:闽侯乡音报

民警展示盗车贼惯用的T型撬锁工具。
本报讯 12月11日,甘蔗派出所接到闽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城关中队通报,称该中队在闽清城关检查中发现一部女士摩托车疑是甘蔗派出所辖区被盗车辆。接到通报后,甘蔗派出所民警当即赶赴闽清带回重庆籍犯罪嫌疑人张某以及车辆。(经查询比对,这辆车系今年11月2日在我县某单位停车棚内被盗车辆。)经预审,张某供认其于今年10月至11月间两次伙同温某(鸿尾乡人)流窜到甘蔗街道,用T型撬锁工具先后在街心路某网吧门口和我县某单位停车棚盗走两部摩托车的犯罪事实。根据张某提供同伙人温某的下落,民警在鸿尾乡抓获了温某。随后根据两人的供述,警方在鸿尾追回一部涉嫌收购赃物的嫌疑人林某,并追回林某以400元的价格购买的一部赃车(这部男式摩托车,经查询比对,系今年10月27日在甘蔗街心路某网吧门口被盗车辆。)此后警方顺藤摸瓜又找出2部涉嫌销赃的摩托车。据警方介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目前一些单位的安全意识还很淡薄。”负责经办此案的甘蔗派出所民警黄警官介绍。据他介绍,犯罪嫌疑人在11月2日晚上到某单位停车棚盗窃摩托车时,在门口值班的门卫刚好离岗去吃夜宵。见没人值班,犯罪嫌疑人马上进去到停车棚偷车。得手后回到大门口时,刚好门卫已经到位,粗心的门卫居然只是拦下他们问了一句“你们干什么?”本地籍的温某用一句福州话“来找人”就蒙混过关了。
黄警官提醒市民,年关将至,正是盗窃案件的高发期,大家应该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机动车辆停放在公共场所时,必须停在有人看管的地方。“很重要的一点是,机动车必须另加一道质量可靠的防盗锁。从这个案子来看,这两部被盗的摩托车都没另外加锁。”黄警官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市民。他同时呼吁市民警惕围绕在机动车旁边行为异常的人员,遇到盗车案件应马上报警,并协助破案。(记 者 王立强 通讯员 何 谧 沈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