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爱心挽救失落的心灵
内容更新时间:2008-10-10 15:18:41来源:闽侯乡音报
一年前,10名在读少年因持械殴打他人致重伤,被判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判有期徒刑2年至3年,缓刑2年半至5年。但在缓刑期间,县人民法院少年庭通过多方沟通,让这些少年重返校园,继续他们的学业。同时,与学校、家庭协调,制定监管措施和帮教计划,鼓励他们改过自新,重塑自我。今年,他们中6人参加了高考,4名少年成功考入各自心仪的大学。欣喜不已的家长特意带上《录取通知书》来到法院报喜,“孩子走错了路,没想到还能重返学校读书,并考上了大学。多亏了法院、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教育。”一少年家长感慨万千。
“孩子年少无知,容易冲动,一旦误入歧途,人们应用宽容和关爱去教育、感化他们,使其迷途知返、重新做人。”县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林芬说。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少年庭遵循“预防、保护、帮教、关爱”的原则,用法教育少年,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03年来,少年庭共受理各类案件546件,其中涉少刑事案件210件,涉少民事案件232件,对106名少年犯适用非监禁刑,占少年犯的36.7%。在少年庭法官的帮教下,刑满释放的少年犯,没有重新犯罪,10名被判缓刑的少年犯重返校园继续学习并有4名考上了大学,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用爱心挽救失落的心灵
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少年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用爱点燃少年犯心中的希望之火,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预防青少年重新犯罪。2005年7月,少年张某因犯盗窃罪出庭受审。庭审前,主审法官了解到,张某从小就父母离异而辍学在家,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些不良朋友,就及时与其父母联系,要求他们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庭审活动,并研究了庭审教育方案。可在审理中,张某毫无悔罪之意。为了挽救这个倔犟的少年,主审法官从法、理、情、爱等不同角度进行教育。经过真诚细致的工作,张某终于转变了态度,在法庭上痛哭流涕,下跪请求其父原谅自己的过错,并请求法庭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现在,张某已学成一门手艺,成为一名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
“用爱心挽救失落的心灵。”审前进行走访,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审时营造轻松、和谐的庭审环境,突出寓教于审;审后回访帮教,积极帮助被判缓、管、免的少年犯联系继续上学或安置就业,鼓励他们走自强自新的道路,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定期深入少管所,对本辖区少年犯进行帮教,与他们促膝谈心,送上健康书籍,鼓励他们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5年来,少年庭共为100多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回访少年犯160多人次,帮教450人次,少年犯减刑率达67%。彰显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特殊的人文关怀。
加强法制宣传,预防青少年犯罪
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少年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用爱点燃少年犯心中的希望之火,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预防青少年重新犯罪。2005年7月,少年张某因犯盗窃罪出庭受审。庭审前,主审法官了解到,张某从小就父母离异而辍学在家,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些不良朋友,就及时与其父母联系,要求他们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庭审活动,并研究了庭审教育方案。可在审理中,张某毫无悔罪之意。为了挽救这个倔犟的少年,主审法官从法、理、情、爱等不同角度进行教育。经过真诚细致的工作,张某终于转变了态度,在法庭上痛哭流涕,下跪请求其父原谅自己的过错,并请求法庭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现在,张某已学成一门手艺,成为一名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
“用爱心挽救失落的心灵。”审前进行走访,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审时营造轻松、和谐的庭审环境,突出寓教于审;审后回访帮教,积极帮助被判缓、管、免的少年犯联系继续上学或安置就业,鼓励他们走自强自新的道路,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定期深入少管所,对本辖区少年犯进行帮教,与他们促膝谈心,送上健康书籍,鼓励他们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5年来,少年庭共为100多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回访少年犯160多人次,帮教450人次,少年犯减刑率达67%。彰显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特殊的人文关怀。
加强法制宣传,预防青少年犯罪
为了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少年庭采取多种形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法制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法律咨询等活动。与辖区内多家学校开展了法制共建活动,经常性地给学生上法制课,并组织开展各类法制教育活动。以案释法,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通过少年犯“现身说法”,融法、理与实际案例中,剖析少年犯罪的原因,指出其深刻教训,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扩大社会教育效果。
5年来,少年庭在全县各类学校中召开法制报告会和座谈会23次,受教育青少年学生达一万多人次。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普法教育水平,针对青少年学生的学法需求,少年庭专门编发了《青少年维权园地》半年刊,定期分发给辖区内的50多所中、小学校。据统计,5年来,共分发《青少年维权园地》八期800多本,受教育师生达数万人。同时,制作青少年维权联系卡,公布咨询电话和信箱,分发到中小学校,通过维权联系卡接受法律咨询的人数已达150多人次。一系列的教育活动,有效促进了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提高,帮助青少年学生解决了法律困惑,提高了他们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
与此同时,县少年庭还积极开展“代理妈妈”活动,为留守儿童送温暖。每年“六一”儿童节,少年庭都组织开展“代理妈妈”活动,深入到山区小学,为留守儿童送去书籍、文具等节日礼物,并担任他们的“代理妈妈”,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给予留守儿童关心、照顾,让他们感受家的温暖。现在,“代理妈妈”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已成为县妇联“城乡牵手,共创和谐社会”系列主题活动的特色招牌。
梅花香自苦寒来,多年来,少年庭在教育、挽救未成年人工作中的不懈努力,赢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少年庭也先后被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县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并被省妇联授予“福建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一个孩子关系一个家庭,宽容、挽救失足青少年,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林芬说,“希望人们都能用平等的眼光看待失足青少年,共同拉他一把,用爱心挽救失落的心灵。”(记 者 张存金 陈 杰)
5年来,少年庭在全县各类学校中召开法制报告会和座谈会23次,受教育青少年学生达一万多人次。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普法教育水平,针对青少年学生的学法需求,少年庭专门编发了《青少年维权园地》半年刊,定期分发给辖区内的50多所中、小学校。据统计,5年来,共分发《青少年维权园地》八期800多本,受教育师生达数万人。同时,制作青少年维权联系卡,公布咨询电话和信箱,分发到中小学校,通过维权联系卡接受法律咨询的人数已达150多人次。一系列的教育活动,有效促进了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提高,帮助青少年学生解决了法律困惑,提高了他们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
与此同时,县少年庭还积极开展“代理妈妈”活动,为留守儿童送温暖。每年“六一”儿童节,少年庭都组织开展“代理妈妈”活动,深入到山区小学,为留守儿童送去书籍、文具等节日礼物,并担任他们的“代理妈妈”,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给予留守儿童关心、照顾,让他们感受家的温暖。现在,“代理妈妈”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已成为县妇联“城乡牵手,共创和谐社会”系列主题活动的特色招牌。
梅花香自苦寒来,多年来,少年庭在教育、挽救未成年人工作中的不懈努力,赢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少年庭也先后被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县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并被省妇联授予“福建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一个孩子关系一个家庭,宽容、挽救失足青少年,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林芬说,“希望人们都能用平等的眼光看待失足青少年,共同拉他一把,用爱心挽救失落的心灵。”(记 者 张存金 陈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