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消防一中队扑灭鸿尾一起民房火灾

内容更新时间:2008-09-05 14:16:51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8月27日11时48分,县消防一中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位于鸿尾乡元口村316国道37.7公里处一民房二楼室内起火,请求消防救援。接警后,中队迅速出动3辆消防车,14名官兵赶往扑救。
      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只见民房向外冒着浓烟,从窗户处可以看到室内有明火燃烧,火场周围弥漫着刺鼻的气味,如不及时控制,火情极易扩大蔓延。同时,消防官兵了解到,火场内有一液化气罐,但无人员被困,电源也已被切断。指挥员果断命令用2只水枪,分别扫射室内明火和冷却液化气瓶。15分钟后大火被完全扑灭,全场无人员伤亡。
      因处置得当,火势在发展阶段便得到遏制,降伏了火魔。火灾没有造成大的灾害。目前,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  者   黄和荣  通讯员  潘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