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人打架致人伤取保候审再伤人

内容更新时间:2008-07-18 14:40:25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现年17岁的在校中专生廖某,因其女朋友与另一所中专男生陈某、林某、李某等人一起去KTV唱歌,心怀醋意,在歌舞厅门口,廖某纠集他人,殴打陈某、林某、李某等,致陈某骨折。经经济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公安机关决定对其予以取保候审。期间,廖某不思悔过,又约林某和李某“谈判”,因发生口角,廖某又将李某打成轻微伤。日前,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廖某提起公诉。
      3月8日晚7点左右,廖某女朋友与另一所中专男生陈某等人一起去某KTV唱歌,在该KTV前的草坪上,用手机与其女友通电话,恰巧此时陈某等人从KTV出来,见廖某正在与其女友通话,便在其身旁开玩笑。廖某认为陈某等人在奚落他,心存芥蒂的廖某气不打一处来,立马掐断与女友的通话,打电话叫来“地瓜”(绰号)等人。廖某从路边捡到一根长约40厘米的镀锌管殴打陈某等人,最终导致陈某头部被打破,左侧挠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鉴于廖某未满18周岁,并且积极履行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公安机关决定对其予以取保候审。然而,5月17日下午,廖某在公安机立案侦查情况下,又打电话约林某、李某在林某等人到就读的中专学校门口“谈判”,后因口角,廖某又将李某打成轻微伤。(记者  陈晓梅  通讯员 陈碧芳 林其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