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消防大队扑灭白沙一起炼油厂火灾

内容更新时间:2008-07-18 14:38:55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7月4日凌晨1时20分许,白沙镇马坑村一小炼油加工场所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消防官兵到场扑救。经过消防人员2小时的紧张战斗,炼油加工场所的火灾被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该小炼油加工场所属无证无照私自炼油并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
      据了解,该炼油加工场所业主黄某因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并且严重违反消防法的规定,主观上存在过失,应承担引发火灾的法律责任,经县公安局批准,决定给予黄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目前黄某已被依法执行拘留。(记 者  黄和荣  通讯员  练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