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调解,圆满解决交通事故赔偿案
内容更新时间:2008-07-04 17:11:51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日前,县人民法院联合青口镇人大、政府等多个部门,顺利调解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使被告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2006年6月,受害人潘某在横穿324国道福厦线青口段时被撞身亡,县法院一审判决肇事司机赔偿6万7千元,被告不服上诉至中院。一晃过去一年多, 2008年初,县人民法院院长宋建华到青口调研时了解到潘某赔偿款尚未解决一事,他当即派人了解情况,得知该案中院尚在二审中。随后,县人民法院与青口人大主席团及人大代表在沟通过程中形成共识,力争尽早解决该案。县人民法院、青口镇人民政府分别专门指派专人与潘某家属定期进行沟通。通过多次约见肇事司机谈心、实地察看、与保险公司交涉、走访有关人员等方式,历经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今年4月,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以民事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该案,保险公司立即支付45000元赔偿款,被告肇事司机支付22000元赔偿费。
据了解,死者潘某有一个儿子是智障,在将近二年的诉讼时间里,生活困苦不堪。现赔偿款终于到位,他们感激万分。该案在县法院和青口镇人大、政府共同努力下圆满解决,在当地也引起很大的反响。(记者 陈晓梅 通讯员 江静)
2006年6月,受害人潘某在横穿324国道福厦线青口段时被撞身亡,县法院一审判决肇事司机赔偿6万7千元,被告不服上诉至中院。一晃过去一年多, 2008年初,县人民法院院长宋建华到青口调研时了解到潘某赔偿款尚未解决一事,他当即派人了解情况,得知该案中院尚在二审中。随后,县人民法院与青口人大主席团及人大代表在沟通过程中形成共识,力争尽早解决该案。县人民法院、青口镇人民政府分别专门指派专人与潘某家属定期进行沟通。通过多次约见肇事司机谈心、实地察看、与保险公司交涉、走访有关人员等方式,历经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今年4月,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以民事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该案,保险公司立即支付45000元赔偿款,被告肇事司机支付22000元赔偿费。
据了解,死者潘某有一个儿子是智障,在将近二年的诉讼时间里,生活困苦不堪。现赔偿款终于到位,他们感激万分。该案在县法院和青口镇人大、政府共同努力下圆满解决,在当地也引起很大的反响。(记者 陈晓梅 通讯员 江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