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现奖金6.25万元

内容更新时间:2008-04-18 11:05:19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本报第70期《主谋落网 又查获13吨非法烟花爆竹》曾经报道过,2月17日县公安局民警远赴罗源等地挖出了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幕后老板林某选,并再次查获590件的非法烟花爆竹。4月9日,在县政府举行的为举报群众和办案单位颁发奖金活动中,副县长、县烟花办领导小组组长陈乐森将5000元群众举报奖金交到了尚干派出所所长陈坚的手里,委托他将这笔钱转交给举报群众,以表彰这位群众在警方2月17日的行动中积极举报案件线索的行为。
      在当天举行的为举报烟花爆竹的群众和办案单位颁发奖金活动中,按照我县群众举报非法烟花爆竹进行奖励的奖金标准,县政府对43起案件举报人和办案单位兑现举报奖金6.25万元。这是今年我县首次实行“禁改限”后,县政府颁发的第一笔举报奖金。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任敏告诉记者,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需要全社会的人共同来参与,我们只有充分依靠群众,和群众紧密配合,打击非法烟花爆竹才会发挥最大功效。他呼吁市民他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同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作斗争,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对市民举报的线索核查属实将予以最高一万元的奖励。“市民不必担心举报身份的泄露,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任敏告诉记者。(记 者 王立强 通讯员 何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