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100问
内容更新时间:2007-10-12 17:26:45来源:闽侯乡音报
■ 记 者 陈建鋆
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可见村民委员会不是一级政府,只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的任务有哪些?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第5条、第6条、第7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经济;管理本村的土地和其他集体财产;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非法征用、占用土地应当如何处理?
非法占用土地,主要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依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9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用占用土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当损害赔偿等责任。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