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聘请第四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

内容更新时间:2007-09-10 16:24:49来源:闽侯乡音报

■ 记  者  张存金

      本报讯  为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工作暂行规定》,9月5日下午,县纪委、监察局聘请10位同志为县第四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任期为二年。
      据了解,本届监督员大部分为上一届成员,因部分监督员的年龄和身体状况已不适宜监督员工作,此次调整、充实了一些新成员,组成新一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