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调解 平息事端
内容更新时间:2007-06-26 22:02:10来源:闽侯乡音报
南屿法庭调结一起历时四年的土地使用权纠纷案
■记者 陈建鋆 通讯员 卢恒
本报讯 近日,县法院南屿法庭快速调解平息一起时隔四年之久的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使案件得到较好的处理,制止了流血事件的发生,赢得了当地有关部门及群众的广泛好评。
据介绍,近日,南通司法所向南屿法庭报案,称原告王某兴在1999年10月由村委会分到3.75亩的责任田,有镇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给耕地承包使用权证为据。2000年6月间,原告外出经商,将该土地转让给被告蔡某康耕种,被告负责国家粮食征购任务。2003年原告经商亏本返回老家务农,向被告讨要耕地不成,引起纠纷。村镇司法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双方即将矛盾激化,恐怕会引发流血事件。因此司法所要求法庭依法立案受理。
南屿法庭得知以后马上口头通知原、被告到庭。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后,南屿法庭依据《土地承包法》以及相关的法规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双方自愿让步达成谅解。被告将3.75亩耕地归还原告,原告也一次性补偿给被告因土地改造及地面物补偿款8000元,双方就此平息四年来的争纷事端。
据介绍,近日,南通司法所向南屿法庭报案,称原告王某兴在1999年10月由村委会分到3.75亩的责任田,有镇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给耕地承包使用权证为据。2000年6月间,原告外出经商,将该土地转让给被告蔡某康耕种,被告负责国家粮食征购任务。2003年原告经商亏本返回老家务农,向被告讨要耕地不成,引起纠纷。村镇司法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双方即将矛盾激化,恐怕会引发流血事件。因此司法所要求法庭依法立案受理。
南屿法庭得知以后马上口头通知原、被告到庭。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后,南屿法庭依据《土地承包法》以及相关的法规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双方自愿让步达成谅解。被告将3.75亩耕地归还原告,原告也一次性补偿给被告因土地改造及地面物补偿款8000元,双方就此平息四年来的争纷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