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法被拘留 并处罚款1000元

内容更新时间:2007-03-05 18:34:57来源:闽侯乡音报

□ 记者 陈建鋆 通讯员 洪升正
      本报讯  2月13日,县法院在法警和当地乡镇政府有关干部的配合协助下,对祥谦、尚干、青口镇等乡镇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予以强制执行。青口镇东台村村民陈飞某拒不配合,并以暴力手段抗拒执法,被县法院依法行政拘留,并被罚款1000元。
      据介绍,13日晚21时左右,县法院在对青口镇东台村对象陈飞某、李丽某夫妇执行拘留时,陈飞某拒不配合,反而以暴力手段抗拒执法,打伤法院法警,踢伤、咬伤协助执行的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县法院迅速办理相关手续,对陈飞某作出拘留十五天,罚款1000元的决定,并当场送达给该被执行人,随即将其送往县拘留所依法收拘。对该被执行人的罚款依法限定在2007年3月13日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