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巡警大队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行动
内容更新时间:2007-03-05 18:25:09来源:闽侯乡音报
□ 记 者 徐超高 王立强
本报讯 2月27日,县交巡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酒后驾车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行动中各派出所、交巡警中队根据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查处酒后、醉酒驾车交通违法行为,正确使用酒精测试仪,特别是对醉酒后驾驶或者受测人对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及时将受测人带至医院做血液检测,并通知其家属或者单位(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同时,各派出所、交巡警中队还在餐饮业、酒楼、酒吧(路口、门口)设立整治点,采取突击整治和定点整治的方式开展统一查处行动,对醉酒驾车的一律拘留。
行动中各派出所、交巡警中队根据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查处酒后、醉酒驾车交通违法行为,正确使用酒精测试仪,特别是对醉酒后驾驶或者受测人对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及时将受测人带至医院做血液检测,并通知其家属或者单位(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同时,各派出所、交巡警中队还在餐饮业、酒楼、酒吧(路口、门口)设立整治点,采取突击整治和定点整治的方式开展统一查处行动,对醉酒驾车的一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