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查获近30吨烟花爆竹
内容更新时间:2007-02-05 16:46:34来源:闽侯乡音报
■记 者 陈建鋆 陈 燕
本报讯 2月2日,上街公安分局组织交巡大队民警,在上街镇沙堤村前街23号,捣毁一处非法销售、贮存烟花爆竹窝点,当场缴获非法烟花爆竹700余件(箱)、各类爆竹1300余件(箱),总计重量近30吨,抓获涉嫌违法人员赵某(男)。
据介绍,上街公安分局为了全面贯彻在闽侯县境内禁止生产、贮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的规定,组织民警加强了对上街地区烟花爆竹的监管力度。2月2日上午10时30分,上街公安分局民警在对上街镇红峰村一食杂店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店内非法储存了近一吨的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将食杂店老板赵某进行控制,并随即赶赴其居住地上街镇沙堤村前街23号进行检查,从其住处查获各类烟花爆竹近30吨。
2日下午4点30,记者在现场看到,赵某的院子里堆放着大量烟花爆竹。据在场的民警介绍,赵某家一楼的三间屋子都堆满了各类烟花爆竹,二楼也堆放有部分烟花爆竹。“他们甚至将一部分烟花爆竹直接放在厨房里的煤气灶旁边,非常危险,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大规模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下午5点30,上街公安分局组织的四辆货车分两批次才将这批烟花爆竹全部运送到销毁地。在上街镇厚美村沿江开阔沙滩地,30吨烟花爆竹花了数小时全部被销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据介绍,上街公安分局为了全面贯彻在闽侯县境内禁止生产、贮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的规定,组织民警加强了对上街地区烟花爆竹的监管力度。2月2日上午10时30分,上街公安分局民警在对上街镇红峰村一食杂店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店内非法储存了近一吨的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将食杂店老板赵某进行控制,并随即赶赴其居住地上街镇沙堤村前街23号进行检查,从其住处查获各类烟花爆竹近30吨。
2日下午4点30,记者在现场看到,赵某的院子里堆放着大量烟花爆竹。据在场的民警介绍,赵某家一楼的三间屋子都堆满了各类烟花爆竹,二楼也堆放有部分烟花爆竹。“他们甚至将一部分烟花爆竹直接放在厨房里的煤气灶旁边,非常危险,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大规模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下午5点30,上街公安分局组织的四辆货车分两批次才将这批烟花爆竹全部运送到销毁地。在上街镇厚美村沿江开阔沙滩地,30吨烟花爆竹花了数小时全部被销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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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场地正确燃放: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燃放烟花爆竹要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的安全规定;烟花的燃放不可倒置。吐珠类烟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进行,若确需手持燃放时,只能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底部不要朝掌心,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禁止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烟花燃放时,平放地面固牢,燃放中不得出现倒筒现象,点燃引线人即离开;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必须注意周围环境,放置平整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燃放手持或线吊类旋转烟花时,手提线头或用小竹杆吊住棉线,点燃后向前伸,身体勿近烟花。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一定要将烟花钉牢在壁或木板上,用手转动烟花,能旋转的好,才能点燃引线离开观赏;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燃放;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地面,不得横放。
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拢产品,停止燃放其它产品,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为15分钟后再去处理。
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拢产品,停止燃放其它产品,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为15分钟后再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