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上银行盗取室友存款

内容更新时间:2006-12-18 22:10:05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记者 陈建鋆 通讯员 江静)上街大学城某高校大学生李某利用掌握的计算机知识,通过网上银行将室友的2万多元存款划归己有。近日,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4年10月左右,被告人李某通过所在大学的教学软件系统获取了同寝室的3名室友密码,在自己的电脑上进行设定后注册了网上银行。同年11月至今年3月期间,他通过网上虚拟购物、向网络公司下虚假定单、直接转账等方式,将3名室友的2万多元存款据为己有。

  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他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被害人也请求对李某进行从轻处罚,且李某的亲属已将赃款退还给3名被害人,因此法院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