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安装”的宽带欠费谁买单?

内容更新时间:2011-12-06 18:47:57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家里装了宽带却不知道,电信部门告知要缴纳上千元的宽带欠费和违约金,这样的事你信吗?不管您信不信,近日在青口,却真真切切地发生了这样一件“怪”事。
家里的宽带谁装的?
       卓女士是青口镇的一名出租户,近日,应租客要求,她陪同租客到青口镇电信营业厅办理宽带接入业务,可工作人员却告诉她,该房间已经开通过宽带,且今年以来一直处于欠费状态,目前已被关停。电信工作人员要求卓女士将欠费连同违约金合计1064元交清后才能重新予以开通。
       “我家什么时候装了宽带我怎么不知道,这不是强买强卖嘛。”卓女士虽然觉得这事十分蹊跷,但见租客着急使用宽带,她只好按要求缴纳了1064元并重新开通宽带。随后,卓女士便向县工商局投诉了此事,要求电信营业厅对此事真相予以查清并退还缴纳的费用。
竟是前租客惹的祸
       接到投诉后,县工商局工作人员便着手展开调查。工商人员从电信部门电脑业务受理记录上看到,卓女士所申请的宽带接入业务确实已于去年就开通,且登记人员为吴某。该账户从今年1月份起就一直处于欠费状态,截止案发当日已经累计欠费888元,违约金176元,合计1064元。
      “吴某是我房子的前一位租客,今年二月底就已经搬走了。”卓女士告诉记者,吴某到营业厅申请了宽带业务却没人告诉她。“对于此事,我毫不知情!”
        经查,电信营业厅工作人员在办理吴某宽带业务时,没有要求其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卓女士的相关资料,而吴某也未曾知会卓女士。吴某在未缴清1、2月份宽带费用并办理关停手续情况下,便匆匆搬离,至今无法联系。就这样,该宽带业务从今年三月份起在无人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产生着费用。
工商调解化纠纷
      工商执法人员在调解过程中认为,本案中,电信部门和消费者卓女士之间并未存在直接的电信宽带服务合同关系,因此,电信部门要求卓女士承担宽带欠费及其违约金于法无据,这笔费用应该属于商家过失而产生的经营风险,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该由电信部门自行承担。
      调解中,消费者主动表示愿意承担今年1、2月份前租客欠缴的宽带费用296元,电信部门则退还事先收取的3月份以后产生的宽带业务费用及违约金计768元,并向卓女士表示歉意,双方达成和解。(记   者  陈晓梅 通讯员 刘颖 林国兴 叶福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