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当“法官” 审判“抢劫案”
内容更新时间:2010-04-23 15:50:04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4月20日下午,一场特殊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审”。在县实验中学进行。“庭审”中的法官、书记员、公诉人、辨护人、被告人、法警等均由学生担任。真实的案例,逼真的表演,让观众席上就坐的近300名实验中学的学生,形象、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与不可侵犯。
“模拟法庭”所审“案件”为一起两中学生因法律意识淡薄,殴打另一名学生并抢劫,涉嫌犯罪的案件。在近一个小时的“庭审”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公诉人”、“被告人”、“辨护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公诉人”和“辨护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教育,合议庭在认真合议后当庭作出了“判决”。
“庭审”结束后,“法官”的扮演者县实验中学初一学生王倩颖告诉记者,这次模拟庭审让她了解了法院开庭审理的大致流程,并且了解了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县实验中学副校长邹木仙表示,以往学校的普法教育往往是学校一厢情愿的独角戏局面,收效甚微。“‘模拟法庭’为学生开辟了更广阔的体验和实践空间,学生在自主参与的过程中,亲身经历、感受和学习了法律知识,使得法制观念、法律知识、社会责任在学生心中扎根,起到了潜移默化地引导孩子们健康成长的作用。”邹木仙说。
据了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之一,预防青少年犯罪是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加以解决。本着着眼预防,重在教育的原则,加强青少年对法律的认识,修正其不合理的行为理念,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最终达到预防违法犯罪的目的,团县委、县法院少年庭、县实验中学和甘蔗街道三福社区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站联合举办了这场“模拟法庭”法制教育活动。
据介绍,此次“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在我县还是第一次举办,为了让“模拟法庭”真正收效,主办方精心选取案例,并进行了充分的庭前准备。(记者 陈建鋆 通讯员 赵春香)
“模拟法庭”所审“案件”为一起两中学生因法律意识淡薄,殴打另一名学生并抢劫,涉嫌犯罪的案件。在近一个小时的“庭审”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公诉人”、“被告人”、“辨护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公诉人”和“辨护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教育,合议庭在认真合议后当庭作出了“判决”。
“庭审”结束后,“法官”的扮演者县实验中学初一学生王倩颖告诉记者,这次模拟庭审让她了解了法院开庭审理的大致流程,并且了解了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县实验中学副校长邹木仙表示,以往学校的普法教育往往是学校一厢情愿的独角戏局面,收效甚微。“‘模拟法庭’为学生开辟了更广阔的体验和实践空间,学生在自主参与的过程中,亲身经历、感受和学习了法律知识,使得法制观念、法律知识、社会责任在学生心中扎根,起到了潜移默化地引导孩子们健康成长的作用。”邹木仙说。
据了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之一,预防青少年犯罪是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加以解决。本着着眼预防,重在教育的原则,加强青少年对法律的认识,修正其不合理的行为理念,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最终达到预防违法犯罪的目的,团县委、县法院少年庭、县实验中学和甘蔗街道三福社区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站联合举办了这场“模拟法庭”法制教育活动。
据介绍,此次“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在我县还是第一次举办,为了让“模拟法庭”真正收效,主办方精心选取案例,并进行了充分的庭前准备。(记者 陈建鋆 通讯员 赵春香)